“标准”都是有条件的“标准”,是具体的“标准”。所选用的“标准”是否适合要被应用的对象,必须认真分析“标准”对应用对象的适合程度,重点把握“标准”所要求的条件与应用对象实际条件的差异,尽可能选择最适合应用对象的“标准”。
选用任何一个“标准”,首先应考虑“标准”所要求的动物与应用对象是否一致或比较近似,若品种之间差异太大则难使“标准”适合应用对象, 例如NRC猪的营养需要则难适合用于我国地方猪种。除了动物遗传特性以外,绝大多数情况下均可以通过合理设定保险系数使“标准”规定的营养定额适合应用对象的实际情况。
㈡ 应用标准定额的灵活性
“标准” 规定的营养定额一般只对具有广泛或比较广泛的共同基础的动物饲养有应用价值,对共同基础小的动物饲养则只有指导意义。要使“标准”规定的营养定额变得可行,必须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对营养定额进行适当调整。选用按营养需要原则制定的“标准”,一般都要增加营养定额。选用按“营养供给量”原则制定的“标准”,营养定额增加的幅度一般比较小,甚至不增加。选用按“营养推荐量”原则制定的“标准”,营养定额可适当增加。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农村网看到的,谢谢!
本文地址:http://www.nongcun5.com/sell/58694.html
重要提示:交易时请认准企业营业执照认证会员及农富通会员,确保交易,以免受到损失!以上信息由会员{山东菏泽汇源养殖场}发布,农村网不保证以上信息真实有效,请仔细甄别.如果遇到紧急情况请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