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信息当前位置: 首页 » 供应大厅 » 畜牧养殖 » 畜禽良种 » »

黑山羊养殖成本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品牌: 黑山羊
电话: 15910007767
电话: 15910007767
电话: 15910007767
单价: 300.00元/头
起订: 1 头
供货总量: 10 头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
所在地: 山东 济宁市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7-07-15 20:37
浏览次数: 180
询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产品详细说明
 选好品种来饲养,一只羊一天的草料费需要1.5元,一天长0.5斤,可以卖6元,扣除草料费、水电费、防疫费,还能剩4元。也就是说一只羊一天的纯利润不低于4元。

在长期的生产初中中不断探索总结饲养管理、选种选配、哺幼育肥、疫病防治等多方面的经验,概括为“管、选、配、育、防”五字。

管即科学的饲养管理方法。经济效益较好的养羊户,多数采用了舍饲养羊,合理配合饲草、饲料进行舍饲,这种方法可以节省牧工,加大技术力度。采用放牧补饲相结合的方法,除抓好青草期放牧外,一是大量种植苜蓿等优质牧草;二是大量贮备和青贮秸秆等;三是强化羔羊和田羊的补饲。采用灵活的放牧方式,一是分群放牧,将羊群按年龄、性别、大小分成小群,每群数量50只-100只不等,育肥羊、育成羊青草期组群放牧,繁殖母羊和种公羊在当地放牧;二是根据羊的采食特点,采取分片轮回放牧的方法即每日出牧后先让羊在往日放牧的地方吃草,待羊吃到半饱时,再到新鲜草场放牧,等看到羊不大啃吃时再放开手,采用“满天星”方式让羊吃饱为止。这种“先生后熟,先紧后松,一日三饱”配合两季慢(春秋两季放牧要慢)和三坚持(坚持跟群放牧、早出晚归、二次饮水)与三稳(放牧、饮水、出入要稳)以及四防(防跑青、防扎窝子、防害和防病)的方法有利于放牧羊群的增膘和保胎育羔



选即优化羊群结构。通过存优去劣,逐年及时淘汰老羊及生产性能差的羊只,多次选择,分类分段培育,坚持因时(时间)、因市(市场情况)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使羊群结构不断优化,经济效益不断提高。由于各户饲养品种不同,数量不同,发展不同,因此选择方法不同,选择比例也不同。但都要注重初生、断奶、周岁三个阶段和繁殖性能及后代生长速度多个环节的进行。母羊选择的比例为:淘汰率15%-20%,选留率35%-40%。公羊根据情况引入萨福克、多赛特、波尔山羊小尾寒羊等优良品种,一般不自行选育。经不断的选择,其年龄结构保持在青年羊(0.5岁-1.5岁)占15%-20%,壮年羊(1.5岁-4岁(占65%-75%,5岁半占10%-20%比例。母羊比重达到65%-70%,其中能繁母羊45%-50%。母羊比重越大,出栏率越高,经济效益越好。

配即选配和配种方式。就是通过对公母羊配偶个体的合理选择,采用科学的配种方式,实现以优配优、全配满怀的目的。既可充分有效地利用优种公羊,又能人为控制产羔季节、配种频率。也可采用同期发情等发情控制技术,使母羊适时集中发情,在较短时间内配种,受胎率、受配率较高,使适龄母羊全配满怀,同时也提高了羔羊质量。



育即对羊只的培育措施。在母羊怀孕后期及哺乳前期,给予合理的补饲,同时搞好饮水、补盐和棚舍卫生。补料根据各地牧草及季节、母羊状况而异精料组成为玉米51%、麸皮8%、饼类23%、苜蓿草粉 10%、骨粉3%、食盐2%、磷酸氢钙3%,补量一般每日每只0.5kg-0.7kg,分早晚两次补饲,并给以适量的优质饲草。临产前细心观察母羊状况,晚上专人值班,随产随接。羔羊出生后,加强培育,保证多胎羔羊的哺乳。羔羊出生后10天-14天开始补给优质饲草和配合饲料,补饲饲料及数量因地因羊而定,大多数羔羊配合料补量为:两周龄日补50g-70g,1月龄-2月龄100g-150g,2月龄-3月龄200g,3月龄-4月龄250g,4月龄 -6月龄300g-500g。精料组成为玉米40%,饼类25%,苜蓿草料25%,麸皮8%,骨粉2%,食盐适量。

防即预防疾病。除进行常规的疫苗注射外,在剪毛后进行药浴,每年春秋两季用虫克星等进行驱虫。同时在活动场所圈舍门口洒以草木灰等消毒,对异常或发病羊进行隔离治疗,以降低发病率和死亡率。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农村网看到的,谢谢!
      本文地址:http://www.nongcun5.com/sell/51356.html
      重要提示:交易时请认准企业营业执照认证会员农富通会员,确保交易,以免受到损失!以上信息由会员{山东新大地牛羊驴养殖}发布,农村网不保证以上信息真实有效,请仔细甄别.如果遇到紧急情况请联系我们.
同类供应信息
 
产品分类拼音索引: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