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信息当前位置: 首页 » 供应大厅 » 畜牧养殖 » 特禽养殖 » 鸽子 »

商洛哪里有鸽子养殖场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单价: 50.00元/只
起订: 10 只
供货总量: 999 只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
所在地: 山东 济宁市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1-01-04 10:53
浏览次数: 104
询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产品详细说明

商洛哪里有鸽子养殖场

肉鸽抗病力较强,但随着养鸽业的迅速发展,鸽的引种贸易流通频繁,疫病发生率日渐增多,为防治鸽新城疫、鸽疫、鸟疫、鸽沙门氏菌病、鸽毛滴虫病。需要常备抗菌药、消毒药、驱虫药、其他药物。 


种鸽的挑选可以说是肉鸽养殖开始的第一步,那么肉鸽种鸽要怎样挑选呢?
肉鸽种鸽怎样挑选?
        首先,选择合适年龄段的种鸽,众所周知鸽子属晚成鸟,刚刚出壳的小鸽仔眼睛尚未睁开,需要亲鸽口对口喂养长大。日龄50~100的小鸽子,身体各项机能尚未发育成熟,自身抵抗力相对较低,体质也比较弱,容易受到外界致病微生物的侵害,不易饲养管理,不建议新手养鸽户选择饲养。建议选择4月龄及以上经过飞翔锻炼过体质的种鸽,相比之下易于饲养和管理,且引种回家一段时间后适应了新环境,月龄达5个半月左右后,便可进行配对,配对成功后陆续会交配产蛋。
肉鸽种鸽怎样挑选?
        其次,选择适合当地市场的种鸽品种,在引购种鸽之前,建议养鸽户做好市场调查,做好创业规划,集合规划的市场方向,选择符合市场动向的肉鸽种鸽品种饲养,为后期乳鸽、鸽蛋的销售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再次,选择和有资质的专业育种企业合作,种鸽质量、品质与育种场的资质、育种技术等密不可分,在引种种鸽时建议养鸽户多走多看实地参观考察货比三家,详细了解育种企业种鸽繁育的相关内容,可选择与有育种资质的大型专业育种企业合作,切不可贪图小便宜,盲目引购。
 

   、 
 众所周知鸽子属于晚成鸟,刚刚出壳的鸽子眼睛尚不能睁开,需要老鸽子口对口喂养长大,因此在养鸽过程中养鸽户需要照顾好亲鸽,鸽子的养殖和其他畜禽不同,喂养鸽子遵循的是少量多次原则,一般情况下要定时、定量饲喂,一般情况下每天投喂3次,冬春季节投喂时间可定在早上约7:00左右;中午时间在11:30左右;晚上时间约为5:30左右,夏秋季节时间早上约6:30左右;中午时间约在11:00左右;晚上投喂时间约在6:30左右,养鸽户可根据自家养鸽场及鸽群情况合理调整,一旦确定时间,不建议随意更改。那么这样对于养鸽户来说每天就会重复一样的工作,就要有一定的耐心,只有把亲鸽喂养好,保证其每天的饲粮供给,从而利于亲鸽分泌鸽乳哺育喂养雏鸽,也利于养鸽场产量和乳鸽质量的提升。
 

山东华农种鸽养殖场郑重服务承诺:
1、保证客户引种质量,我们确保品种的纯度,备有严格的档案记录,双方各一份备考。(可签定质量合同)

2、客户可在养殖场产区内参观考察,自由挑选,以客户满意为准。

3、我场为购种鸽者办理全国通用检疫、运输手续和畜禽合格证,做到“一证一手续”。让购种鸽者真正放心。

4、我场为购种鸽者提供运输车辆,并派人员押车护送您安全到家。途中伤亡,我们全额赔偿。

5、来我场的客户,免费提供食宿,尽我们的努力减少客户在异地的诸多不便。

6、凡在长发养殖场选购肉鸽的客户,均免费赠送笼具和饲料,养殖书籍,光盘,精粗饲料的配方

7、售前、售中、售后一条龙服务,使养殖者真正放心、省心,保证您养殖成功!

8、我场派专业技术人员定期为客户所购肉鸽进行防疫,打疫苗,以保证我场所售肉鸽的健康和我场的信誉。客户初次养殖,畜牧师可随车免费跟随指导。

9、来场人员凭正规车票报销来场路费。

10、免费传授科学养殖技术,培训技术人员和咨询服务,赠送内部的《肉鸽养殖技术》《肉鸽快速育种》及(含VCD)光盘资料和内部饲料配方。确保您养殖成功,发家致富!

    建一处基地,富一方百姓。发展一户,成功一户。

公司全称: 山东华农种鸽养殖场

 面向全国供应:肉鸽种鸽、落地王种鸽、白羽王种鸽。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农村网看到的,谢谢!
      本文地址:http://www.nongcun5.com/sell/449983.html
      重要提示:交易时请认准企业营业执照认证会员农富通会员,确保交易,以免受到损失!以上信息由会员{大型动物萌宠租赁公司(四)}发布,农村网不保证以上信息真实有效,请仔细甄别.如果遇到紧急情况请联系我们.
同类供应信息
 
产品分类拼音索引: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