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信息当前位置: 首页 » 供应大厅 » 畜牧养殖 » 皮毛动物 » 獭兔 »

2019年獭兔市场价格养殖獭兔会有前景吗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品牌: 航泰养殖场
单价: 80.00元/只
起订: 10 只
供货总量: 100000 只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1 天内发货
所在地: 山东 济宁市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0-09-26 10:10
浏览次数: 177
询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产品详细说明
 2019年獭兔市场价格养殖獭兔会有前景吗近年来,咨询野兔家养相关问题的农民朋友有不少,比如野兔能否家养,可否与家兔杂交,养殖野兔是否赚钱,未来野兔养殖前景和市场行情如何等等。他们看到有些媒体播报了养殖野兔的致富典型,有的跃跃欲试,更多的人对此产生怀疑。对此,河北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谷子林从专业角度谈谈对于野兔家养的一些看法,供大家参考。
 一、家兔与野兔(旷兔)能否杂交繁殖
    在说野兔之前,首先说家兔。目前我们家养的兔子,无论是毛用、肉用、皮用、实验用,还是观赏用,是白色,还是其他颜色,都属于家兔。而家兔是由野生穴兔驯化而来,也就是说,野生穴兔是家兔的祖先。那么,目前在我国不同地域旷野中生存的野兔是否为家兔的祖先呢?据科学家考证,分布在我国各地的野兔都属于旷兔,没有发现穴兔,因此不是家兔的祖先。
 
穴兔与旷兔的主要区别
 一些媒体报道,有些人利用野兔与家兔杂交,改变了野兔的野性,可以家养或笼养,同时进行大量繁殖。真的是这样吗?
 
    从上表可以看出,穴兔的染色体是22对,而旷兔的染色体是24对,相差2对,目前的常规技术无法将二者成功杂交繁殖。
 
 
二、野兔(旷兔)能否被驯化为家兔
 
    旷兔与穴兔有很大的不同,野生穴兔很容易被驯化成家兔,而旷兔野性十足,难以大批人工驯化成家养动物。
 
    十几年前,我省某青年从野外捕捉了一公一母两只小野兔,带回家后进行笼养(砖砌窝,比普通金属笼稍大一些),半年后,繁殖二胎,分别产仔3只,均有一只死胎,这让他喜出望外,产生了大量生产野兔的想法。于是,他花高价收购了100多只捕捉的成年野兔,放在笼内或圈内养殖,但是陆续死亡,无一繁殖。这一实例说明,成年野兔基本定型,难以进行人工驯化,而小野兔的可塑性较强,有可能通过一定的措施养殖成活并繁殖后代。但迄今为止,尚未见到旷兔人工驯化成功的先例。
 
 
三、野兔能否大量繁殖
    从表中可以看出,旷兔的繁殖率很低,年产胎数少(一般1-2胎),且胎产仔兔数少(一般1-4只)。尽管国内有资料介绍,野兔年可繁殖6-8胎,胎产仔数8只左右,但这些资料带有浓厚的广告色彩,与实事相差甚远。
 
    如果真想饲养野兔,一般模式有两种,一是笼养,二是放养。目前看笼养难以走通,那放养效果如何呢?笔者在10年前结识一位企业家,他圈地100多亩,周围设有2米高的铁丝网,里面种植树木,收购了100多只野兔放入其中。一年后,里面的野兔不但没有增加,反而越来越少。原因一是被飞禽捕捉,二是有人在铁丝网底部铰一小口,在外侧下套,跑出去的兔子成了他人的下酒菜。
 
    这虽是个例,但也说明,野兔饲养要想成功,难度很大。就算没有人为破坏,偌大的地盘,要建立围墙,设专人看管,投入不会是小数目。而如此低的繁殖力,想获得大量的野兔非常困难,此外,即使确有一些野兔自然繁殖后代,要捕捉它们作为商品出售,也要费不少的工夫。
 
    可为什么还有人愿意养野兔呢?笔者认为,一是猎奇心理,常规养殖没什么新鲜感,难以赚大钱,而特种动物可能成为新的突破;二是野兔肉有市场,野兔肉质好,受到市场青睐,一般比家兔肉贵1~2倍,而且货源紧张,难以满足市场需求。但是,不排除一些人有忽悠的成分,更多的人是不明真相,看到相关媒体的报道信以为真。
 
 
四、野兔家养不如家兔野养
 
    人们养殖野兔的目的在于赚钱。但是,目前真正的野兔难以大量人工养殖,更难以大量繁殖。如果不能大量繁殖,养殖野兔就难以赚大钱。因此,笔者认为,与其将野兔家养,不如将家兔野养。因为,家兔野养与野兔在肉的品质上,没有本质的差别。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农村网看到的,谢谢!
      本文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sell/393158.html
      重要提示:交易时请认准企业营业执照认证会员农富通会员,确保交易,以免受到损失!以上信息由会员{嘉祥县航泰养兔场}发布,农村网不保证以上信息真实有效,请仔细甄别.如果遇到紧急情况请联系我们.
同类供应信息
 
产品分类拼音索引: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