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国家工商总局初步审定了我国首个拟核准注册的声音商标。这意味着,那些能够标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声音,同样可以跻身商标的大舞台。
首例声音商标初审公告发布
相比传统视觉类商标,听觉类商标资源几乎是一块未开垦的处女地。声音注册商标在我国的前景十分广阔。
工商总局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广播节目开始曲”经审查,符合商标法相关规定,于2016年2月13日初步审定公告,成为中国初审公告拟核准注册的首个声音商标。
该声音商标被描述为:全长40秒,共18小节,四分之二拍慢板节奏,G大调和C大调交替转换。前四小节为整段声音商标前奏部分,曲调为G大调;中间11小节为整段声音商标主题部分,曲调为C大调,其中第十二、十三小节播音员报出“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的呼号后音乐延续两小节,主题部分结束;最后三小节钢片琴再次奏响主题音乐,转调回G大调,该声音商标结束。
2013年修订的新《商标法》将声音纳入可申请注册范围以来,自2014年5月1日起至2016年1月,据悉,工商总局已受理声音商标申请450件。
据小鑫在官网获得的消息来看,受理申请以来,包括恒源祥的“羊羊羊”、微信摇一摇的声音等耳熟能详的旋律都在申请之列。
通常情况下,声音商标只有经过长期使用,才能取得显著特征。即只有消费者在某种声音与商品或服务提供者之间建立起特定联系时,声音才可能获得核准注册为商标,申请注册商标的声音一定“需要这样的关联度匹配过程”。
为互联网产品树立品牌
“如闻其声,如见其人”,声音商标可以从听觉角度帮助消费者识别商品。
“灯,等灯等灯”,听到这段开机声音就知道是英特尔产品,它从第一代586电脑沿用至今,成为传奇,也如愿成功在美国申请声音商标。
其实,“声音商标”在美国、欧盟等国家早就可以注册,1992年,米高梅公司申请将其标志性的狮子吼声音在加拿大注册为商标;2012年,苹果Mac电脑的开机声在美国注册成功……
在整个国际舞台上,声音商标的申请已经比较成熟。但由于声音稳定性不足,不易固定、难以保存,而且用肉眼无法直接识别。所以即便是在法律体系较为完善的国外,获准通过的声音商标也屈指可数。随着互联网音频、网络电台以及游戏产业、网络视频产业的兴起,声音在互联网渠道将得到更多的传播,而目前,声音版权的保护显得尤为薄弱。
而国家也将推动更多独具创新性的“中国好声音”成长为“中国好品牌”,助力企业更好地开拓市场。
品牌作为企业的重要资产之一,是企业软实力的体现,而商标作为企业品牌的载体,不仅体现着企业的文化,而且对企业及其产品起着保护作用。所以,任何形式的商标都可以成为企业盈利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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