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信息当前位置: 首页 » 供应大厅 » 综合 » 知识产权 »

商标注册需要做哪些准备呢-鑫彭知识产权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品牌: 鑫彭知识产权
单价: 面议
起订:
供货总量: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8-01-22 22:54
浏览次数: 373
询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产品详细说明
   注册商标是一个程序繁琐、耗时较长的一件事情。如果您在商标注册前不做好商标注册的准备工作,有可能会导致您的商标注册时间延长。因此做好商标注册前期的准备工作十分必要。

  一、商标查询

  为何要说商标注册前期要做好查询检索工作,因为商标注册的成功率并不是100%,也许有很多代理机构为了自身利益会保证申请成功率是百分百,但是到后期却不管商标申请人的事件也不为少数。由于商标申请时间较长,如果真的遇到这种不负责的代理人,那么也只能自认倒霉了,当然,如果您选择中韬商标自然不会有这些困扰。目前,商标注册在顺利的情况下,一般从申请到核准注册的时间在一年半左右,如果不顺利的话,做复审什么的就要另说了。所以前期查询至关重要,切不可因为省一时而在浪费一年多时间。

  但是有很多客户对为何要进行商标查询还有所不理解,看完下面的介绍后,你就知道为何必须要查询了。商标注册存在潜在的近似与在先使用原则,所以商标查询就是为了避免注册商标有近似或相同商标,还有客户为了急于将产品投放至市场,在商标还未注册下来就开始使用,这样所承担的风险也是非常大的。因为商标一旦注册失败,那么前期所做的宣传推广将会成为很大一部分的资源浪费。即使再次申请商标,其能否核准也是个未知数,因此一定要慎重,尤其注重商标前期注册的查询检索。

  商标查询检索可以充分了解在先权情况,这样对于商标申请注册是非常有利的同时商标检索还可以获得相关信息,可以查询是否相同或者近似商品上存在已经注册或者已经申请的相同或近似商标注册的情况,规避风险提高注册成功的机率。如若发现存在相同或者近似的在先注册商标可以对自己的商标进行修改、调整。查询还可以对他人注册商标造成侵权。此外,及时进行商标查询还可以了解商标注册申请进展情况。

  商标注册前期需注意资料的准备

  虽然商标注册过程中所需资料不多,但是对于第一次注册商标的朋友而言,还是会有一定影响的,因此提前做好资料准备工作,还可以在注册过程中节省一部分时间,提前有所了解还是非常重要的。注册商标根据商标申请人名义不同,办理手续也有所不同:

  (一)个人申请商标注册的,应提交以下申请书件:

  1、申请人的商标注册申请书(签字)。

  2、商标图样电子版本。若指定颜色,彩色图样一份。

  3、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签字)。

  4、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签字)。

  (二)以法人(公司)或者其他组织名义申请商标注册的,应提交以下申请书件:

  1、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2、商标图样电子版本。若指定颜色,彩色图样一份。

  3、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三)国外公司或个人、港澳台公司或个人申请注册商标的应提交以下申请书件:

  1、商标注册申请书(公司盖章,个人签字)。

  2、商标图样电子版本。若指定颜色,彩色图样一份。

  3、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个人提供护照(身份证)复印件签字。

  5.外文需提供名称和地址的中英文翻译

  商标注册前要的流程了解

  商标注册流程:商标查询→申请文件准备→收取费用→提交申请→商标形式审查→下发商标受理通知书→商标实质审查→商标公告→颁发商标证书。

  由于商标注册的时间相对较长,尤其对于初次进行商标注册的,一般都会担心商标进展情况,但是由于对商标注册流程不了解,所以也只有干着急的份,了解商标注册流程,也不至于出现问题手足无措,可以及时应对。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农村网看到的,谢谢!
      本文地址:http://www.nongcun5.com/sell/125030.html
      重要提示:交易时请认准企业营业执照认证会员农富通会员,确保交易,以免受到损失!以上信息由会员{北京鑫彭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发布,农村网不保证以上信息真实有效,请仔细甄别.如果遇到紧急情况请联系我们.
同类供应信息
 
产品分类拼音索引: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