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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黄土高原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法治轨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1-21  来源:人民政协网  浏览次数:8153
内容摘要:11月19日至20日,全国政协副主席、民革中央常务副主席郑建邦率民革中央调研组在陕西省调研黄土高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时指出,
       11月19日至20日,全国政协副主席、民革中央常务副主席郑建邦率民革中央调研组在陕西省调研“黄土高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时指出,要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推动黄土高原生态保护,共同推进生态保护和促进高质量发展。

郑建邦指出,推进黄土高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坚持脱贫攻坚和生态环境改善并重,坚持生态文明优先与产业发展并重,坚持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生态保护相结合,坚持高质量发展与改善黄土高原传统发展方式相结合。要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减少人为因素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坚持保护与利用相结合、保护优先的开发原则。

郑建邦强调,要把黄土高原乃至黄河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法治轨道,建立多部门联动、多区域协同、全流域覆盖、全要素推进的立体化保护法治体系。要坚持协调推进、综合治理,从整体生态环境改善和促进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来统筹协调解决黄土高原的生态环境和脱贫攻坚问题。

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民革中央副主席兼秘书长李惠东,民革中央副主席张伯军,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革青海省委主委刘同德,山西省副省长、民革山西省委主委张复明,陕西省政协副主席、民革陕西省委主委李晓东,北京林业大学校长安黎哲参加调研。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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