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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涪陵区开展乌江沿线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5-13  来源:重庆晨报  浏览次数:8159
内容摘要:近日,涪陵区针对乌江沿线存在的部分企业废水总氮总磷不能稳定达标排放,部分企业未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或现有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满
       近日,涪陵区针对乌江沿线存在的部分企业废水总氮总磷不能稳定达标排放,部分企业未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或现有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满足环保新要求,码头场地废水收集不完善、雨污分流不彻底、装卸运输环节“跑、冒、滴、漏”粉尘散排等突出问题,按照“一年治污、两年筑景、三年成事”的总体要求,对乌江沿线全部13家企业开展专项整治。

一是把握大局。各企业要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认清当前生态环境保护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以问题为导向,强化整改,用实际行动共建山青水秀美丽涪陵。

二是统一思想。各企业要立足长远、科学规划,高标准、严要求,对照问题短板,加大环保投入,细化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对标对表,全面治理,限期完成整改工作并达标;

三是分类施策。各企业要按照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实现消纳利用或达标排放两个基本原则,有效削减入河污染物排放量。生活污水要立足实际情况,完善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全面实现达标排放;工业企业要对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全部升级改造,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物流码头场地废水要实现全收集循环利用,建立健全污水收集、利用、处置台账,禁止外排乌江。码头整体布置要有序整洁,合理设定功能区划,强化码头作业区及运输车辆粉尘、扬尘管理, “不冒装、勤清洗、不洒落、搭蓬布”。

四是严格执法。区生态环境局在主动靠前服务企业,加强对企业技术服务指导的同时,对整改进展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充分运用“四个”配套办法,对未按期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造成环境污染破坏的,将坚决从严查处。目前,专项整治已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对1家进展较慢的单位进行了约谈。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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