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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绿化管理将有硬杠杠 鼓励立体绿化和屋顶绿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0-26  来源:沂蒙晚报  浏览次数:891
内容摘要:10月25日上午,临沂市政府法制办召开《临沂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18年政府规章拟审议项目)论证会,邀请市人大
       10月25日上午,临沂市政府法制办召开《临沂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18年政府规章拟审议项目)论证会,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政府法制办、市园林局有关领导,市编办等市直有关单位业务科长,临沂大学、市委党校专家学者,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立法和行政决策咨询专家库成员,共计20余人参加,对《临沂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进行研究论证。

2018年2月份,市政府将《办法》列入市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市园林局作为起草部门,依据《山东省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和《临沂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要求,制定了《办法》起草方案,成立了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起草工作计划。

市园林局认真调研了我市的城市园林绿化现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里政策,针对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发展存在的问题,借鉴武汉、南京、石家庄等城市先进的立法经验,广泛征求了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的意见,并在市园林局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起草完成了《办法》(初稿)。经市园林局领导办公会集体讨论通过,形成了《办法》(送审稿),送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审查。

市政府法制办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严格审查把关,特别是对绿化指标的设定、绿化设计方案的审查、城市园林绿化事项的许可、绿化补偿费收取的范围及法律责任的规定方面进行了重点研究。期间还到平邑县、费县、兰山区开展了立法调研,听取有关方面的立法建议。经过反复修改、论证,形成现稿。

《办法》(征求意见稿)分6章,共计46条,包括总则、规划和建设、保护和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

记者了解到,相比较2011年市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临沂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新的《办法》(征求意见稿)增加了一些城市绿化建设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内容。包括:一是新增海绵城市绿地建设理念和要求,构建海绵城市绿地系统(第十五条)。二是对城市绿道网络建设作了相应规定(第十六条)。三是鼓励实施立体绿化和屋顶绿化,进一步拓展城市绿化的发展空间(第十七条)。四是针对城区机动车辆保有量越来越多的现实,规定了大力推广林荫停车场建设,最大限度提高我市的城市绿化覆盖率(第十八条)。五是对开发利用城市绿地地下空间进行了必要的限制(第二十条)。六是加强城市绿化行业的诚信建设,通过建立诚信档案、及时公开信息等方式引导绿化行业健康发展(第三十六条)。七是设专章规定了对城市园林绿化的监督检查,明确了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和工作联动机制。八是具体规定了违反《办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依据去年山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山东省地方政府规章设定罚款限额规定》,在《办法》中设立了违反本《办法》应当缴纳的罚款。

新建公共建筑以及商业、居住区、地下停车场等建设项目,适宜采取屋顶绿化的,鼓励实施屋顶绿化;室外公共停车场(位)具备绿化条件的,应当栽植庇荫乔木、绿化隔离带,铺设植草地坪;城市绿线内的土地,不得改作他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已批准的规划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与园林绿化无关的建设;严禁擅自砍伐和移植树木,确需砍伐或者移植的,应当按照规定审批……一项项绿化管理硬杠杠,让市民十分激动,纷纷表示希望《办法》早日实施,让城市绿化回归,让城市家园更美。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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