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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对省级特色小镇实行财政奖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06  来源:新华日报  浏览次数:8104
内容摘要:从今年起,江苏省级财政设立省级特色小镇奖补资金,对纳入省级创建名单的特色小镇,在创建期间及验收命名后累计3年内,每年考核合
      从今年起,江苏省级财政设立省级特色小镇奖补资金,对纳入省级创建名单的特色小镇,在创建期间及验收命名后累计3年内,每年考核合格后给予200万元奖补资金。

近日,江苏省对列入首批创建的省级特色小镇进行了考核,其中,6个为优秀、15个为合格。省级财政根据考核结果下达今年第一批奖补资金4200万元。去年,江苏省确定25个创建特色小镇名单,经过共同努力,一批产业特色鲜明、高端要素集聚、宜居宜业宜游、富有创新活力的特色小镇初步涌现。

在产业集聚方面,首批25个特色小镇共吸引2589家企业,完成投资347.2亿元(不含房地产),亿元以上投资项目共171个,镇均达到6.8个。在创新平台方面,共集聚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基地、众创空间123个,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405家,设立企业工程技术研究(创新)中心70个。在创新人才方面,吸纳从业人员达17.9万人,其中,中高级以上职称2.3万人,吸引国家及省级“千人计划”人才63名,省级以上大师、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和乡土人才100名。

省财政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制定《江苏省省级特色小镇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对奖补资金的对象、补助标准、使用范围、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作出规定。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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