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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566万亩集体公益林委托国有林场管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28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浏览次数:8160
内容摘要:日前记者从山西省林业厅获悉,山西省集体公益林委托国有林场管理试点工作取得新进展。目前,全省已有566万亩集体公益林委托国有
        日前记者从山西省林业厅获悉,山西省集体公益林委托国有林场管理试点工作取得新进展。目前,全省已有566万亩集体公益林委托国有林场管理,其中市县国有林场托管290万亩,省直国有林管理局托管276.27万亩。

今年初,山西省林业厅出台《山西省集体公益林委托国有林场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后,省国有林管理局将试点工作列为引申“森林管护责任落实年”活动重要内容,抽调人员组成20个小组分别到各市、林局开展宣传督导工作,并5月召开省直国有林管理局集体林托管试点示范推进培训会,大力推进试点工作。

山西省开展集体公益林委托国有林场管理试点,即在林权权利人自愿的基础上,坚持所有权、承包权、收益权不变,由托管主体就近托管,将经营权委托给国有林场统一经营管理。集体公益林委托国有林场经营管理后,林权权利人依法享有生态效益补偿、征占用林地补偿和依托集体公益林的资产性收益,不得干涉国有林场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根据方案,山西省要求集体公益林委托后的宜林荒山要由国有林场营造,纳入国家和地方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范围。在保障资源安全的前提下,优先让林权权利人通过参与生态工程获取劳务收益,提升集体公益林地资源对富民增收的贡献率。下一步,山西省国有林管理局将强化托管集体公益林的管理,统一规范托管协议内容,督促国有林场根据托管协议加强对集体公益林的公共管护、植树造林和森林经营等工作,促进集体公益林提质增效,有效增加群众的托管收益。

2017年底,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集体公益林委托国有林场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山西省集体公益林委托国有林场管理工作年底前启动试点,每个市至少选择1-2个示范县,每个示范县至少选择1-2个国有林场,形成可推广、可借鉴、可复制的模式,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到2025年实现群众意愿托管的集体公益林全部交由国有林场管理。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景慎好 王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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