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园林苗木 » 国内资讯 » 正文

森林串起三大产业 牡丹开出富民花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28  来源:dltv  浏览次数:8334
内容摘要:市委十届十一次全会提出,生态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和先导性要素,要盘活生态资源,全面实施林业生态提升工程,大力发展经济林
      市委十届十一次全会提出,生态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和先导性要素,要盘活生态资源,全面实施林业生态提升工程,大力发展经济林、牡丹等花卉经济化种植,实现生态资源质量最优化、效益最大化。

叶传铭对此十分赞同。他说,林业经济涉及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多个门类,涵盖范围广,产业链条长,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随着人们对油用牡丹和牡丹文化的研究开发日益深入,以洛阳地区为代表的牡丹产业将成为林业经济队伍中耀眼的明星。

绿色森林串起三大产业

目前,林业经济已经由单纯的利用林木资源生产木材发展到对森林生态系统的综合开发利用,形成了一个包括森林资源采集、林产品加工、观光旅游、经营销售等的复杂系统。据统计,2013年全国林业总产值达到4.7万亿元,占GDP总量的8.3%。

反观我市林业经济,林业用地面积1189万亩,占全省林业用地面积的14%,林业总产值仅有82亿元,占全省的7%,林业初级产品多,精深加工产品少,名牌产品少,产品附加值低,市场竞争力差,与在全省的地位极不相称。

如何运用市场化运作的方式盘活林业资源?叶传铭表示,目前,我国现代林业经济发展在运行体制、产业结构、科研能力、生产力水平等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洛阳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合理调整林业经济结构,优化产业生产力布局,逐步淘汰改造传统产业,培育新型产业。在第一产业方面,大力推进短周期工业原料林、速生丰产林、名特优新经济林等建设;在第二产业方面,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加快由低层次原料加工向高层次综合精深加工转变的步伐;在第三产业方面,要继续加快森林旅游业的发展,实现生态与三产的融合发展。

同时,叶传铭提出要持续深化林权改革,创新体制,还林于民、还权于民、还利于民,增强林业经济发展活力和农民增收能力,要有序引导社会资本融入林业产业链开发,通过政府扶持引导,激发林业经济的市场活力。

让“富贵花”成为“富民花”

如今,牡丹文化产业在加速崛起。研究表明,牡丹籽油含不饱和脂肪酸高达92.26%,有“血液营养素”“维生素F”和“植物脑黄金”之称。

叶传铭坦言,洛阳牡丹文化源远流长,牡丹种植历史悠久,更要深度挖掘油用牡丹价值和牡丹文化,使“富贵花”成为名副其实的“富民花”。

2011年,牡丹籽油被原卫生部列为新资源食品。3年来,我市油用牡丹种植规模逐步扩大,达到9万亩。然而,尚处于起步阶段的牡丹籽油产业,仍面临规模小、原料不足、产业链不完善等问题。

叶传铭认为,问题背后是人们认知的滞后和行业标准化的欠缺。

他算了一笔账:从种植角度看,按油用牡丹成熟后,每亩每年结籽500斤,每斤籽10元计算,收入要超过传统作物;从加工角度看,油用牡丹可加工高档食用油、花茶、化妆品、药物等产品,价值呈几何倍数增长。

俗话说:“人叫人干人不干,效益调动千千万。”叶传铭建议,要强化宣传引导和大户示范带动,变“要我种”为“我要种”,加速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

叶传铭坦言,当前,油用牡丹产业规模种植和集约发展的瓶颈,集中在优良品系种子培育、产中技术指导及产品研发等领域。要加大油用牡丹资源培育和产业化等科研力度,着力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将科技创新贯穿于油用牡丹产前、产中、产后的各个环节,全方位为油用牡丹种植户服务。

不仅如此,牡丹耐寒、耐旱、耐瘠薄、不换茬,被称为“铁杆庄稼”,防风固沙的生态功能也不输于大规格林木。叶传铭提出,可把油用牡丹种植与退耕还林工程相结合,获得国家“要被子”、农民“要票子”的效果。

叶传铭博士提醒,各地要立足自然、社会、文化等基础,科学规划牡丹产业,切不可贪大求全。尽快着手制定各项标准化指标,特别是牡丹籽油及其衍生品的标准,提升市场的竞争力。

【嘉宾简介】叶传铭博士,中国油用牡丹专家委员会主任、中国林业经济学会理事长,长期致力于林业经济特别是油用牡丹产业发展的研究,出版发表多部专著和学术论文,曾多次来洛阳调研指导工作。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森林串起三大产业 牡丹开出富民花”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yuanlin/20180328/1145.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园林苗木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参与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园林苗木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