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农业技术 » 种植技术 » 正文

茯苓种植时间和方法,适合哪些地区种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6-02 16:50  浏览次数:1180
内容摘要:种植时间:一般在每年5-6月份开始种植,具体时间需要根据当地气候来决定,不能推迟到7-8月份种植,会导致成活率低,造成经济损失。种植方法:首先需要准备赖松木,进行分节处理,去除树皮放到土地上,盖上草料;选择排水性较好的砂土坡地进行种植,对土壤进行深翻和消毒杀菌,彻底清除土壤中的杂质和虫害后再种植。一、茯苓种植时间和方法1、茯苓种植时间茯苓一般在每年的5-6月份开始种植,具体时间需要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来决定。但是不能推迟到7-8月份种植,由于7月份开始天气比较炎热,不利于茯苓的生存,如果在此时种植会导致成活

茯苓种植时间和方法,适合哪些地区种植

回答种植时间:一般在每年5-6月份开始种植,具体时间需要根据当地气候来决定,不能推迟到7-8月份种植,会导致成活率低,造成经济损失。种植方法:首先需要准备赖松木,进行分节处理,去除树皮放到土地上,盖上草料;选择排水性较好的砂土坡地进行种植,对土壤进行深翻和消毒杀菌,彻底清除土壤中的杂质和虫害后再种植。

一、茯苓种植时间和方法

1、茯苓种植时间

茯苓一般在每年的5-6月份开始种植,具体时间需要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来决定。但是不能推迟到7-8月份种植,由于7月份开始天气比较炎热,不利于茯苓的生存,如果在此时种植会导致成活率低,造成经济损失。

2、茯苓种植方法

(1)准备培料

种植茯苓和种植其它药材有区别,因为它属于寄生菌,所以在种植之前需要备料。首先需要准备赖松木,因为茯苓生长最有利的养分就是赖松木,然后将赖松木进行分节处理,每节大概是1米左右的长度,去除树皮放到土地上,盖上草料。

(2)规划整地

选择排水性较好的砂土坡地进行种植。场地选好后对土壤进行深翻,将土质整细耙平,然后堆土壤进行消毒杀菌。等到接种前半个月左右还需进行一次深翻,这样可以彻底的清除土壤中的杂质和虫害,保证茯苓的生长。

(3)适时接种

茯苓通常在春、秋两季进行接种,首先需要选择合适的菌种,其次在整好的地上顺着坡度进行开窖,将段木顺着开好的窖摆放好,然后将菌种进行消毒,这样可以尽量避免细菌的感染;消毒完之后再将茯苓均匀的摆放在段木的两头或接口处,再撒上一层灭白蚁的药剂,最后用土轻轻覆盖即可。

(4)日常管理

①接种后一周左右的时间就会长出白色的菌丝体,要及时查看种植区出菌情况,如果有缺漏要及时进行补种。

②每隔10天左右就要进行一次检查,查看有没有死菌或是异菌,如果有要及时的拔除,不然会感染到其它健康的菌种。

③要注意田间的水分,如果水分过多要及时排出,若段木露出地面要进行培土处理等。

(5)预防病害

在茯苓生长的整个过程中有很多的病虫害,主要是一些真菌的感染,比如果木霉、青霉等,一般的防治方法就是在培土的时候在段木上盖上一层稻草或者薄膜,这样可以有效的进行预防,或者使用多菌灵进行喷洒。

二、茯苓适合哪些地区种植

茯苓在我国大部分地区都适合种植,但不适合严寒的北方地区种植。如河北、河南、安徽、浙江、湖南、湖北、四川、贵州、云南等地都可以种植。但目前主要产区分布在大别山产区、湖南产区以及云南产区。

1、大别山产区

主要集中在安徽省的岳西县、霍山县、金寨县及湖北的英山县和罗田县,其中岳西县为茯苓生产、加工集散地。

2、湖南产区

主要集中在湖南省怀化靖州县,当地茯苓产量较小,主要依靠外地购买鲜货进行加工,当地也是茯苓加工集散中心。

3、云南产区

主要集中在云南省的永胜县、桦坪县、永平县等地,当地茯苓主要以鲜货形式销往安徽、湖南等地,干货加工较少。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茯苓种植时间和方法,适合哪些地区种植”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jishu/39650.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关键词: 茯苓
 
[ 农业技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农业技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