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正文

贵州桐梓:党建飘“红” 产业透“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06  来源:农民日报  浏览次数:8976
内容摘要:山上方竹清翠,山腰果树飘香,山下蔬菜连片,6月的官仓镇一派生机勃勃的山乡田园景象。近年来,贵州省桐梓县官仓镇通过成立联村

山上方竹清翠,山腰果树飘香,山下蔬菜连片,6月的官仓镇一派生机勃勃的山乡田园景象。近年来,贵州省桐梓县官仓镇通过成立联村党委和产业支部,把党组织建在产业上,让农业产业在“红土地”上茁壮成长。

桐梓县地处四川盆地向云贵高原承接地带,境内官仓镇山高坡陡、沟壑纵横,该镇唯一的坝区又是由官仓、红旗、楠木、朱天、太平等5个村的区域组成,各村之间产业协作意识较为薄弱,肥沃的红土里也很难发展大规模、高效益的农业产业。

为了破解农业产业现代化过程中遇到的规划、技术、市场等问题,桐梓县按照产业相近、地域相同、设施相连的原则,在10个坝区共成立7个联村党委和3个产业支部,涉及全县27个村(社区)。围绕方竹、辣椒、花椒、高粱、蔬菜等产业做文章,纵深推进农村产业革命。

其中,官仓镇以问题为导向成立了4个联村党委,把党组织和合作社有机结合,通过统一组织方式、统一操作流程、统一物资供给、统一技术服务、统一产品购销、统一利益联结,达到产业规模化、种植规范化、农户效益最大化。

“我们这个联村党委就是农业产业现代化的‘红色引擎’,也是和产业发展命运紧密相连的党组织。”官仓镇副镇长、官仓坝区联村党委副书记、红旗村党支部书记凌鑫源说。

除了方竹和官仓梨,官仓坝区今年还发展了1200余亩辣椒,联村党委通过党建引领、合作社带动、群众参与、订单式种植,实现辣椒既能种得好、又能卖得出。凌鑫源说,原来官仓坝区的农业生产方式小而散,土地利用率也不高,现在通过联村党委的统一引导和合作社的具体组织,一亩地轮作辣椒、大蒜和速生蔬菜,再加上合作社统一产品购销,亩产最高可以达到3万元,群众增收效果明显。

在联村党委统揽下,产业规划得到了统一,技术服务也实现了资源整合,大大节约了服务成本,提高了服务质量。官仓坝区联村党委即由官仓镇的镇、村干部和农业技术服务人员组成。

“我们4月份的支部活动就是农技人员带领党员和部分群众到田间地头,讲解辣椒移栽、种植技术,再从田间地头回到办公场所,由联村党委书记宣传党的农业产业政策。”凌鑫源说,官仓镇的联村党委是与农业产业链紧密相连的,通过与产业的高度融合发展,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也有了载体。

近年来,官仓快速发展的农业产业成为吸引年轻人返乡的“梧桐树”,年轻人的回归也为基层党组织带来了新鲜血液。

今年33岁的红旗村村民韩波早些年就被村里相中,作为后备村干部培养。这两年,眼看着村里的产业慢慢发展起来,韩波最终选择结束十多年外出务工的生活,回乡种植了20亩辣椒。“这20亩辣椒加上蔬菜轮作,保底有3万元收入,市场情况好的话,收入可以达到7万元,不比在外面差。”

由于各方面表现良好,韩波在今年3月由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加入产业支部,并顺利通过村干部招考,目前在村里负责综治工作,每月工资3000元。

“这些年每年回家,老家就变个样子,不管是脱贫攻坚也好,产业发展也好,本地干部都是尽心尽力的,我现在加入这个队伍,也一定要为家乡多尽份力,让更多人看到家乡的发展。”韩波说。

目前红旗村的基层党组织越来越年轻化,“老弱病残”的状况在逐渐改善,凌鑫源介绍,今年发展的3名党员都是40岁左右,目前村里有35岁以下年轻党员10名,村里想干事、能干事的人越来越多。

官仓镇把党组织建在产业上,产业发展又反哺了党组织建设,并进一步助推了产业发展,目前官仓镇形成了“党建+产业”的良好循环。凌鑫源介绍,在党建助推农业发展的基础上,官仓镇将努力走好农旅结合的路子,按照全域旅游的思路,以点连线,以线成片,建设美丽乡村,把全镇建成集庭院经济、生态养殖、农事体验、养生度假、果蔬采摘于一体的AAA级旅游景区,实现产业发展从“种土地”向“卖风景”的转变。

目前,官仓镇7.6万亩耕地,其中5.3万亩已流转发展产业,形成“山顶竹笋、山腰经果、山下蔬菜”的立体农业产业格局,全镇人均收入从2014年的6500元增长到2019年的1.5万元。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贵州桐梓:党建飘“红” 产业透“绿””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200706/70421.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