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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无渔,才能年年有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1-11  来源:农民日报  浏览次数:81502
内容摘要:渔政人员乘小艇抵近沪崇渔22079准备进行检查。近几天来,科学家宣告:长江白鲟已功能性灭绝的帖子登上了微博热搜,网友们的回复更
 

 

渔政人员乘小艇抵近“沪崇渔22079”准备进行检查。

近几天来,“科学家宣告:长江白鲟已功能性灭绝”的帖子登上了微博热搜,网友们的回复更是“扎心”:从未遇见,相识已是永诀。与此同时,1月2日,在长江南京老下关段,一段“几十头江豚浮出水面转圈圈、吐泡泡”的“高萌视频”,也萌翻了网友。据2018年7月农业农村部发布信息显示,长江江豚仅剩1012头,存量比大熊猫还要少。

如何留住“天使的微笑”?怎样扭转“长江无鱼”“白鲟灭绝”的悲剧?

自今年1月1日零时起,长江流域332个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

元旦前夜,记者登上执法船,在新年第一天见证了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交叉执法检查行动。

巡航,不能有一丝松懈

早上8点,伴随着汽笛一声长鸣,我国内陆水域最大的渔政执法船“中国渔政001”离开复兴岛码头,开始沿黄浦江向长江进发。

执法船以12.8节的速度向前行驶。记者看到,黄浦江两岸的码头边,除了造船厂边停靠的商船,还有大量水上执法单位的船舶。“长江上有这么多的执法力量,却还是难免管不住、管不好,我们也在思考怎样整合各单位的力量,让执法工作的效率和震慑力更强。必须让电鱼、盗捕等违法行为绝迹!”随船执法的中国海监江苏省总队三级调研员岳才俊感叹。

8点50分许,黄浦江与长江在吴淞口交汇,执法船从这里正式进入长江。导航仪上,黄浦江细得像一条丝带,“白色的”长江江面有几十个黄浦江那么宽。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我们将前往下游的第一个保护区——上海市长江口中华鲟保护区。

上午10时50分许,记者在长江口崇明附近看到,“中国渔政31002”疑似发现了流刺网,正在清理刺网。“中国渔政001”船的会议室里,渔政人员一边紧盯前方,保持通讯畅通,一边仔细规划整个航程中的重点任务。超过2000公里的下游段,潜藏着许多“案件多发区”。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宽阔的江面上很平静。但就在记者放松警惕时,情况有了转变。

11时40分,执法员朱治突然用对讲机向驾驶人员大喊,“前面有渔船,快追!”船舱里的气氛突然紧张起来。

记者来到甲板上,加速行驶让江面上的风声有些刺耳。

东经122°线上,这里已经进入了保护区的范围,既然从零时起全面停止生产性捕捞,这艘渔船为什么还出现在这里,它要干什么?

紧张的追击延续了十分钟,由于执法船较大不便靠近,执法人员决定释放小艇抵近观察。“中国渔政001”拉响了警报,5名执法人员登上小艇,在颠簸中向渔船冲了过去。

此时已经能够看清江面上的渔船:“沪崇渔22079”!

好在,听到警报声的渔船没有加速逃跑,而是停了下来,甲板上出现了两个人,主动接受小艇上执法人员靠帮检查。所有人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大约十分钟后,执法小艇开始向“中国渔政001”返回,渔船也被放行继续航行。看来这艘22079“情有可原”。根据回来的执法人员介绍,该船上没有发现网具,渔民表示只是途经这里,前往入海口处辅助从事维修工程。紧张的“案发现场”终于回归了平静。

“中国渔政001”在下午4时抵达江苏太仓码头停泊。

执法,多部门联动常态化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维护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秩序,加强渔政执法监管,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长江办”)自2020年1月1日~2020年1月12日,组织开展长江流域保护区禁捕交叉执法检查行动。

记者注意到,此次执法行动分为下游(上海——江西)、中游(宜昌——九江)和上游(宜宾——宜昌)三段,为期12天,包含水域巡查和陆域巡查两种。根据要求,下游段的执法工作,途中将重点检查15个保护区的禁捕实施情况。记者所在的“中国渔政001”正是在执行这一航段的任务。

围绕此次交叉执法检查行动,长江办会同长江流域有关省(市)渔业主管部门,联合长江航运公安局、长江航务局、长江委水政监察总队等涉水执法部门,开展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交叉执法行动。此次行动采取“水陆联动”的方式进行,水上巡查以长江渔政执法特编船队为依托,集中调配60多艘执法船艇、200多名执法人员,同步在长江上、中、下游及淮河干流开展巡回检查;陆上检查从有关省(市)渔政管理机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检查组,分赴7省(市)进行交叉检查,对退捕任务较重的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情况进行抽查,调研检查保护区禁捕后的管理秩序及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长江办副主任赵依民表示,此次行动是长江禁捕执法监管工作全面启动的一次郑重宣告,是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长江全面禁捕执法监管的有力手段。通过加强渔政、长航公安、长江海事及水政监察等单位的通力合作,充分发挥跨部门跨区域的执法协作联动机制的作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维护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捕秩序。

据介绍,长江办将不断在非法捕捞多发水域组织开展渔政特编船队联合执法行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并在此基础上健全完善常态长效执法管理机制,确保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制度顺利实施。

保护,我们必须向自己“开刀”

江豚、白鳍豚、中华鲟、白鲟以及数百种长江特有的水生生物,它们的“天敌”不是其他物种,恰恰是日渐频繁的人类活动。行船、挖沙、涉水工程、盗捕、滥渔,无不对珍稀濒危水生动物的生存造成威胁。

据介绍,长期以来长江水生生物的生存环境日趋恶化,生物多样性指数持续下降,珍稀特有物种资源全面衰退。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常年禁捕,是有效缓解长江生物资源衰退和生物多样性下降危机的关键之举。

2019年12月27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进一步明确了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等重点水域的禁捕时间和范围。

根据规定,自今年1月1日零时起,长江流域332个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通告》还明确,今后长江流域范围内新建立的以水生生物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自建立之日起即纳入全面禁捕范围。

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最迟自2021年1月1日零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此之前实施禁捕。

而对于鄱阳湖、洞庭湖等大型通江湖泊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由有关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划定禁捕范围,最迟自2021年1月1日零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与长江干流、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连通的其他天然水域,由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禁捕范围和时间。

《通知》还规定,禁捕期间,因育种、科研、监测等特殊需要采集水生生物的,或在通江湖泊、大型水库针对特定渔业资源进行专项(特许)捕捞的,由有关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根据资源状况制定管理办法,对捕捞品种、作业时间、作业类型、作业区域、准用网具和捕捞限额等做出规定,报农业农村部批准后组织实施。

“共抓大保护”,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已经陆续开启,除了向自己“开刀”,我们别无他法。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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