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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土地经营方式带动小农户增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5-06  浏览次数:81401
内容摘要: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农村牧区劳动力大量转移,农牧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发展规模经营已成为必然趋势。实践证明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农村牧区劳动力大量转移,农牧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发展规模经营已成为必然趋势。实践证明,土地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牧业的必由之路,有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有利于保障农牧业发展和优质农畜产品供给,有利于促进农牧业技术推广应用和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达拉特旗在“三农”工作实践中,探索出了能够带动小农户增收的五种土地经营方式。

土地托管方式。按照“企业+合作社+农户”的运作机制,土地从种到收交由企业经营,企业通过组织和调动社会资源,采用科学的管理办法和最优的种植方案经营土地,土地收入按照合同的约定交给农户(以地定产的方式)。现全旗形成了“全程式土地托管服务”(即:企业与农民签订托管服务协议,打破户与户之间的界限,土地成方连片,实行统一耕种、统一管理、统一收获)和“菜单式土地托管服务”(即:企业为农户提供农资供应、技术指导、农机服务等方面的优惠,并按照规定收取服务报酬)两种方式。企业可以获得政策补贴、农户的托管服务费用及经营土地额外收成三个方面的收益。享受全程土地托管的农户,不再会有来自“种难、卖难”及收成的担忧,原有的劳动力也得到了充分解放,可以把精力用于其他经营活动或者外出务工,能够增加更多的收入,进一步增强了增收的信心。同时也切实提高了企业抗风险能力,实现了企业和农民共赢,走出了一条规模化经营的新路子。

入股分红方式。按照“群众自愿、土地入股、集约经营、收益分红、利益保障”的原则,引导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企业(合作社),企业(合作社)对土地统一管理,不再由农民分散经营,企业(合作社)实行按土地保底和按效益分红的方式,对社员进行分红和二次利润返还。土地股份合作社通过对农户入股的小块土地连片整治后,统一交由专业大户或者农业企业经营,并由其承担经营风险,农户按照入股土地面积以及获得约定的保底收益和经营收益的二次分红,降低了农户种植风险,助推农户分享更多现代农业发展成果,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

代耕代种方式。在不改变土地承包关系情况下(即:不租赁农牧民土地,不支付土地租金,企业或合作社仅与农户或村社集体签订种植合同),由农民确定种植农作物的品种和种类,企业为农民开展前期耕种服务和田间管理服务,待农作物收成后,企业优先按照不低于市场价收购农民种植的农产品(农牧民也可自行自主处理自己的产品)。2018年,全旗“代耕代种”作业总面积达16万亩。

牵线搭桥方式。农民带地入社,服从合作社领导,是土地种植主要力量、贷款主体。合作社负责土地的整合、社员(农户)的管理。在种植过程中实施相应政策,指导、监督社员科学种地;配合龙头企业做好原料的收购工作;做好与银行的衔接工作,做好农户贷还款工作。合作社联社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整合各合作社,负责种植合同签订,与金融机构对接,给合作社(社员、农民)贷款,负责农资集中购买,监督合作社发放;申请土地种植政策,提供相应农机农技服务,其团队对整个种植过程进行监督、指导。龙头企业签订订单,实行保底价收购,配合合作联社土地种植相关政策的申请,对种植全程监督,负责玉米回收工作。

共赢合作方式。以自然村和成片土地为单位,村民以土地入股,采取“龙头企业+农村社会化服务中心+合作社+农户”的机制,成立共赢土地合作社,种什么由大家共同议定,合作社与农户建立“保底+分红”的运营机制。同时,合作社配套成立内置金融合作社、农机合作社和劳务合作社,其中农机合作社负责种地,内置金融合作社负责资金筹集,劳务合作社负责吸纳剩余劳动力。这一机制解决了农产品销售、钱从哪来、土地如何集中、集中起来谁种等问题。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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