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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现突破性进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2-08  来源:农民日报  浏览次数:82309
内容摘要:  今年以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坚持纵深推进
 

今年以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坚持纵深推进、多点突破,狠抓改革落实,推动改革不断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目前,全国已有超过13万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完成了改革,共确认集体成员2亿多人,量化资产6664.7亿元,累计向农民股金分红3251亿元,农民群众在改革中有了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

全面开展资产清产核资,农村集体“家底”加快明晰。农业农村部联合有关部门积极指导地方实施清产核资工作。同时,开发了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系统并成功上线运行,为规范开展这项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撑。目前,省、市、县三级共印发清产核资实施文件5536个,共有24个省、265个地市、2782个县成立清产核资工作机构。截至10月底,全国共有114.1万个组、27.9万个村、4134个乡镇完成了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稳步扩大改革试点范围,典型示范效应不断提升。在2015年和2016年两批试点的基础上,2018年部署安排了3个整省试点、50个整市试点、150个整县试点。目前中央试点单位共涉及1000个左右县,约占全国总数的1/3。各试点单位坚持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加紧推进改革,在清产核资、成员确认、股权设置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并陆续成立了一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为切实赋予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实现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的乡村组可以在线办理注册登记、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月,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推进会议首次为安徽小岗股份经济合作社等10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颁发了登记证书,标志着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了合法统一的“身份证”。

深入开展改革调研督导,各项改革任务落地生根。为及时掌握和督促各地推进改革、落实任务情况,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了重点工作定期报告制度,实行省级按月填报工作进度、按季报告工作进展,农业农村部按季通报各省工作情况的制度。按照中央改革办的部署要求,10月至11月,农业农村部联合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6个督导组,赴12个省份开展调研督导,实地调研了28个县(市、区)44个村(社区)的改革进展情况,进一步压实了地方改革责任。截至目前,各地形成了全力推进改革的工作机制,抓牢关键环节,推动制度创新,确保了各项任务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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