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际动态 » 正文

桂林平乐旅游打造“后漓江”时代新一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10  来源:桂林日报  浏览次数:830337
内容摘要:桂林平乐县以重大项目建设为支撑,大力夯牢旅游基础设施,不断挖掘整合旅游优势资源,精心打造精品旅游路线,将平乐的江河文化、
 

 

桂林平乐县以重大项目建设为支撑,大力夯牢旅游基础设施,不断挖掘整合旅游优势资源,精心打造精品旅游路线,将平乐的“江河文化”、“农耕文化”、“州府文化”、“妈祖文化”、“过山瑶文化”串成一精品“文化旅游珍珠链”,吸引了四方游客纷至沓来,推动了县域经济的后发赶超快速发展,打造了“后漓江”旅游时代桂林旅游新一极。

据了解,去年9月,平乐至阳朔水上游览航线开通,开启了平乐旅游“后漓江”时代。今年2月16日,平乐桂江航线正式开航,半个月时间开航95班次,接待游客3200人次,成为桂林水上旅游新亮点。今年1-3月,全县接待游客人数为42.05万人,是去年同期的四倍多;旅游营业总收入25859.18万元,同比增长350.03%。平乐旅游业呈现出后发赶超、产业集聚和强势崛起的新局面。

围绕“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要素,平乐县重点打造“三江口”景区旅游核心,加快推进美食街、进港大道、茶江风景桥、印山旅游码头二期项目、妈祖文化广场、同乐休闲公园、美食水晶玻璃街建设,实施古文庙改造、桂江古宝塔重建、粤东会馆修缮、源头仙家温泉4A级景区提升等工程;开发浦口旅游度假区、漓江(阳朔—平乐段)左岸绿道建设等项目,实现温德姆、三江合、维也纳等星级酒店正常运营,并先后完成19个旅游厕所建设,景区景点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

该县把自然景观、人文古迹、乡村旅游等旅游资源分类整合,成功开辟“三江口”为核心旅游景区,实现阳朔—平乐、平乐—阳朔、平乐—黄龙3条水上旅游航线常态化运营,打造“三江口—漓江文化村—浦口”、“三江口—长滩老街”、“夜游三江口”3条游船游览线路和“黄牛头—浦口”、“沙子九号码头—大坝”2条排筏游览线路。同时,推出平乐镇黄牛头—浦口旅游度假区(高埠荷园)、平乐镇长滩—桥亭上堡、平乐镇漓江文化村—沙子古镇—沙子渡河五星级乡村旅游区、二塘关帝庙—同安华山—源头仙家温泉、榕津景区—阳安下登坡—青龙月亮山、大发乐江—四冲少数民族风情园等6条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在此基础上,该县把2018年作为全县“旅游年”,把旅游产业开发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评的内容,动员全县力量投入到旅游产业开发工作中,形成了“上下齐心,城乡联动”全县狠抓旅游工作良好氛围。

“一样的漓江,不一样的风光”的“后漓江之旅”,让游客深切感受平乐源远厚重的“江河文化”,丰富多彩的“农耕文化”,典雅厚重的“昭府文化”,神秘独特的“船家文化”和别具一格的“妈祖文化”,实现全县旅游产业差异化发展。

为了实现全域旅游的后发赶超,该县不断完善旅游奖励扶持机制,打出一系列培育旅游市场的政策“组合拳”,出台了《平乐县旅游发展扶持奖励办法》,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旅行社推介营销旅游线路、外来企业前来投资旅游项目建设、对旅游商品进行包装提升和对旅游产业人才队伍建设进行鼓励;鼓励各乡镇发展乡村旅游,建设一批精品乡村旅游区、星级农家乐和民宿等,形成了“建设有奖,提升有奖、推介有奖”的旅游产业发展激励机制,吸引县内外众多企业投资开发旅游产业。

与此同时,该县从去年开始,加大了与旅游企业的合作,联合举办特色旅游活动,提高平乐旅游产品知名度。去年9月份以来,该县与桂林旅行社协会共同举办的“万人游平乐活动”、“夜游三江口”、“美食一条街”活动,共接待游客人数50.4万人次。2017年来,全县接待游客总人数达130万人次,是上一年的3倍多,实现旅游营业收入14.5亿元,同比增长5倍。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桂林平乐旅游打造“后漓江”时代新一极”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80510/56924.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