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正文

宁夏菜让菜商“胃口大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17  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网-农民日报  浏览次数:82448
内容摘要: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习岗镇一处蔬菜种植基地,迎来一批国内知名蔬菜经销商。放眼望去,菜心舒展着绿油油的叶子,整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习岗镇一处蔬菜种植基地,迎来一批国内知名蔬菜经销商。放眼望去,菜心舒展着绿油油的叶子,整齐地排列着,独享那一份静谧。乡亲们辛勤地在田间挥洒汗水,人手一把收割用的小短刀,快速地在田间挪动,现场一派忙碌。

随着第二届全国知名蔬菜销售商走进宁夏活动正式启动,来自北京上海江苏等14个省区市80名农产品批发市场负责人、大型连锁超市和蔬菜销售商代表来到宁夏了解蔬菜产业发展情况,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洽谈,寻求合作。

自治区农业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本次蔬菜产销对接活动共签订蔬菜销售协议52项,其中产销合作协议39项,产销共同体模式合作协议6项,基地共建合作协议7项。总销售量预计44万吨,签约金额7.5亿元。

搭建产销平台供需紧密对接

“去年西红柿滞销严重,当时我们这些蔬菜商特别着急,但在产销对接会后与上海的客户进行洽谈对接,当天就发出了100吨西红柿,帮助我们蔬菜商渡过了难关。”贺兰县光杰果蔬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马光杰告诉记者。

据了解,去年首届全国知名蔬菜销售商走进宁夏活动时,签订了一批针对性和互补性强的基地建设、产销合作协议,协议总金额达到10亿元。今年,为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自治区农牧厅联合自治区商务厅举办本次活动,让更多的蔬菜经销商走进宁夏,感受这里的产地环境,体验优质农产品,了解相关政策措施,谋求双方共同发展。

自治区农牧厅副厅长赖伟利表示,发展优质特色蔬菜在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特别是精准帮扶当中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宁夏蔬菜产业的产销对接畅通销售,对产业健康稳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希望通过活动能让以夏季、秋季时节为主的娃娃菜、洋葱、胡萝卜、西蓝花等优势品种,被蔬菜销售商看上并带出去,建立与外省市之间稳固的产销对接平台,进一步打响宁夏蔬菜品牌。”

蔬菜走出“家门”农户稳定增收

在贺兰县习岗镇全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冷链区域,3辆大型货车一字排开,6名小伙子一趟趟向车内搬运菜心。据了解,这一批菜心是企业方精准对接的产物,它们被工人按照长短、大小等不同规格进行分类包装,从贺兰县出发,经广东东莞进入香港市场,全程36小时保持3-5摄氏度恒温。

公司负责人武燕玲说:“我们收到订单,了解客户需求后,把种子发给农户种植,再按照要求采收和加工,这样的方式不仅能满足客户不同品种、档次和包装的需求,对企业而言也更有赚头。”

蔬菜基地不仅让蔬菜走出“家门”,而且给当地农户增加了经济收入。习岗镇五星村农民历进武已变身产业工人,“以前一年的收入最多的时候是两万元,现在把自己的土地都流转出去,在园区里打工一年的收入在4万元,和家人的生活越过越有味道了。”

不仅当地农民受益,蔬菜基地还吸引了很多外地务工农户。贺兰县光杰果蔬专业合作社需要西红柿分拣包装人手,来自山西运城的杨红珍和亲友结伴来到贺兰“客串”了分拣包装工。“虽然天气热,但是每天分拣包装40-50箱西红柿能给150块钱,还包吃住,我打算在这里工作两个月,能净赚9000元。”杨红珍告诉记者。

产业提质增效发展前景看好

近年来,蔬菜产业作为宁夏农业特色产业之一,规模不断扩大,产业特色和产业效益突出,已成为自治区农民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产品销售到全国多个省区市,特别是夏季冷凉蔬菜有效补充了南方淡季市场。

“全国各地的菜商都看到了宁夏纯净无污染的自然环境条件和种植基地规模、蔬菜质量等,对于我们合作社来说这是一次难得的好机会。”马光杰告诉记者,在活动观摩中,他利用午休时间向深圳海吉星企业方负责人沟通推介合作社的蔬菜产品,目前双方已经初步达成合作意向。

不少企业看好宁夏蔬菜,也有客商更看重当地的农副产品。重庆双福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强告诉记者:“今年,我们要直接和中卫硒砂瓜原产地进行洽谈对接,在重庆市场开辟硒砂瓜销售专区,以后还会考虑把宁夏的优质滩羊肉、灵武长枣引进市场。”

据了解,来自深圳、重庆、长沙等地农产品批发市场正在与银川、中卫深入对接和洽谈,后续还将形成一批产销协议和采购订单,涉及银川市中卫市建设蔬菜基地1.1万亩,预计项目投资两亿元。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宁夏菜让菜商“胃口大开””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70817/55059.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