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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粮总公司:秋粮收购工作全面开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1-29  来源:中国农村网  浏览次数:81858
内容摘要:  11月27日,记者从中储粮总公司获悉,我国从南到北整个秋粮收购工作全面开始,11月25日国家发改委等4 部委下发通知,启动2014

  11月27日,记者从中储粮总公司获悉,我国从南到北整个秋粮收购工作全面开始,11月25日国家发改委等4 部委下发通知,启动2014 年东北地区国家临时存储玉米收购,收储价格与上年保持一致,以国标三等质量标准玉米的到库价:黑龙江为1.11 元/斤,吉林1.12 元/斤,内蒙古辽宁1.13元/斤,向农民敞开收购,2015年4月30日是收购的截止日。中储粮总公司相关负责人在通气会上说,按照国家部署,中储粮总公司此前已在9个稻谷主产省启动了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收购,截至11 月25 日,收购中晚籼稻609 万吨、粳稻700 万吨。作为临时收储政策执行主体,今年中储粮将通过其直属库和委托收储库点敞开收购农民余粮。

  中粮、中纺集团作为中储粮总公司的补充力量,受中储粮总公司委托,承担临时收储任务,合理控制其收储规模。对今年秋粮收购,中储粮将突出严格执行政策、严格库点选定、严格入库管理、严格资金管理、严格安全生产管理,重点强化政策执行力,建立选点定点审核制度,对直属企业上报的库点名单审核后将于近日向社会公布。明确今年秋粮收购不再新增露天“蓆茓囤”,一律采用总公司新开发的具有防火功能的新型露天储粮设施,严格执行作业纪律,从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为严把入库质量关,中储粮总公司要求秋粮收购启动前,对各委托、租赁库点全部进行空仓验收,留取影像资料,防止发生就地划转;收购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质价政策,严格现场检化验管理,对收购粮食必须进行清杂整理,保证入库质量;对委托收储库点,直属企业派驻库员现场监管收购;收购资金实行一次审批、按收购进度分批发放,及时结算农民售粮价款,杜绝“打白条”,全面推广非现金结算方式,确保专款专用;形成固定货位后及时组织验收,确认粮权。

  目前,中储粮东北四省分公司正在会同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农发行省级分行,加紧安排玉米临时收储库点,为主产区秋粮收购腾出仓容6000 多万吨,将缓解秋粮收储仓容压力。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高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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