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政策法规 » 惠农政策 » 正文

中央设农村文化建设资金 每村每年补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5-12  浏览次数:82425
内容摘要:记者18日从财政部获悉,为支持农村文化事业发展,中央财政设立了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今后农村文化设施维护和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支出每村每年基本补助标准为10000元。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中央补助地方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该专项资金包括

   记者18日从财政部获悉,为支持农村文化事业发展,中央财政设立了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今后农村文化设施维护和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支出每村每年基本补助标准为10000元。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中央补助地方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该专项资金包括补助资金和奖励资金两部分,专项用于支持农村公共文化事业发展,保障基层农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该办法明确,行政村文化设施维护和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支出基本补助标准为每个行政村每年10000元,其中: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村级基层服务点每村每年2000元;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及更新每村每年2000元;农村电影公益放映活动按照每村每年12场,每场平均200元的补助标准,每年2400元;农村文化活动每村每年2400元;农村体育活动每村每年1200元。

  办法指出,中央财政对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分别按照基本补助标准的20%、50%、80%安排补助资金,其余部分由地方统筹安排。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补助标准,所需经费由地方自行负担。

  对党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的比照享受中部政策的东部地区,中央财政按照基本补助标准50%的比例安排补助资金;比照享受西部政策的东中部地区,中央财政按照基本补助标准80%的比例安排补助资金。

  根据办法,奖励资金实行因素分配法,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兵团)区域内农村基本情况、财政文化投入水平、农村文化体育活动开展情况等因素进行分配。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中央设农村文化建设资金 每村每年补万元”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30512/21206.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