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技术 » 畜牧养殖 » 正文

鸡群缺乏维生素D3的危害及饲料中维生素D3的添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4-01  浏览次数:82607
内容摘要:1骨骼矿化 缺乏维生素 D3或者缺乏其代谢物,会导致钙化过程障碍,从而会造成骨骼软弱,尤其在快速生长的鸡更是这样。商品肉鸡群中的所谓弱腿症在一定程度上就是由于钙三醇的生物合成量不足以满足骨骼发育的生理需要。肉鸡群中最常见的病症就是胫骨软骨发育不

 1骨骼矿化

  缺乏维生素 D3或者缺乏其代谢物,会导致钙化过程障碍,从而会造成骨骼软弱,尤其在快速生长的鸡更是这样。商品肉鸡群中的所谓“弱腿症”在一定程度上就是由于钙三醇的生物合成量不足以满足骨骼发育的生理需要。肉鸡群中最常见的病症就是胫骨软骨发育不良症和股骨变性。

  商品蛋鸡群的笼养蛋鸡疲劳症是矿物质代谢受害的直接后果,是母鸡达到产蛋高峰前长骨中矿物质不足的结果,在较为年长的鸡群发生笼养蛋鸡疲劳症是由于钙三醇合成不足造成的。受害鸡群特征性地产生蛋壳质量低劣的蛋,并且表现产蛋量低下以弥补机体钙储备的损失。

  2孵化率降低

  种母鸡只是将维生素 D3转移至蛋黄中以满足胚胎发育的需要,并不将维生素 D3转移入蛋黄。胚胎的肾脏会产生酶和抗坏血酸,而将维生素 D3转化为钙三醇。母鸡缺乏维生素 D3时,转移入蛋黄中的维生素D3的量就会减少,从而间接地减少钙三醇的合成。不能合成足够量的钙三醇,鸡胚就不能动用蛋壳中的钙、磷储备和调节钙化过程。胚胎骨骼钙化不良就会导致软喙,到了出雏时,雏鸡就无法啄壳而出。

  3生长率和饲料利用率

  对生长率和饲料利用率的不良影响主要是由于矿物质代谢障碍从而导致长骨受害所致,这又会影响鸡的运动能力,从而不利于其寻觅饲料和饮水。肉鸡对此最为敏感的阶段是 3-4 周龄以内,因为这阶段是肉鸡生长速度最快和饲料利用最为有效的阶段。

  4产蛋率下降

  商品蛋鸡会在产蛋高峰之后因机体钙储备短暂耗竭,而表现产蛋率突然急剧下降。这样的产蛋率下降可持续 3-4 星期,然后可随机体钙储备的重建而逐渐恢复到接近正常。

  5低钙血症

  维生素 D3摄入量不足会导致钙三醇合成量下降,血浆钙三醇水平下降会危害体内的钙平衡从而引起低钙血症。在商品蛋鸡群和种鸡群中都已观察到了这一病症,其特征是共济失调和瘫痪。

  6胚胎死亡

  胚胎的骨骼发育与种母鸡的维生素 D3状况直接有关,尤其与维生素 D3的代谢物有关,优先沉积于蛋黄中,从而满足胚胎发育对维生素 D3的需要。胚胎发育过程中,就在胚胎的肾脏中将蛋黄中的维生素 D3转化钙三醇。钙三醇可促进机体动用蛋壳中的钙和磷,并调节体内的钙平衡以及胚胎骨骼的钙化过程。

  代谢需要量增高(比如产蛋高峰)或者肝脏疾病或消化紊乱,就会导致供应量不足。

  在孵化期间,胚胎的最初发育可以是正常的,胚胎生长所受的影响取决于缺乏症的严重程度。特征性的表现是,胚胎的生长受阻,从孵化第 17 天开始发生胚胎死亡。有些胚胎可发育到出雏的时刻,但雏鸡会由于软喙的问题而无法破壳而出。剖检时除了可见软喙和骨骼畸形以外,并无其他病变。

  7饲料中维生素 D3的添加

  在商业饲养条件下,必须对受害鸡群进行紧急治疗。通常所用添加在饲料中的商品维生素 D3制剂不适用与添加于饮水之中。若要将维生素 D3添加于饮水中,必须使用饮水专用的制剂。必须根据不同鸡种和不同鸡龄对维生素 D3的每日需要量,来计算饮水中的添加率。一般来说,投喂维生素 D3制剂后约经过 1 星期,维生素 D3缺乏症可以恢复。必须同时并且持续地饲喂添加了维生素 D3制剂的饲料,饲料中的添加率也必须根据不同鸡种和不同鸡龄的需要量来确定。

  维生素 D3的最低添加率旨在满足鸡的需要量从而避免雏鸡和成年母鸡发生钙化不良。对于种鸡来说,必须在饲料中添加充足的维生素 D3,以便使蛋黄中能够沉积足够水平的钙三醇,从而满足胚胎钙代谢的额外需要。还必须为饲料加工过程中以及储存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损失留有余地。

  维生素 D3的最高添加率旨在满足快速生长肉鸡品系的需要,以及满足对“弱腿症”遗传性敏感的肉鸡品系的需要。目的在于尽可能减轻骨骼畸形的负面影响,因为这会对鸡的商业参数产生直接影响。此外,目的还在于降低骨折的发生率,从而降低胴体的废弃率。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鸡群缺乏维生素D3的危害及饲料中维生素D3的添加”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10401/1310.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