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信息当前位置: 首页 » 供应大厅 » 综合 » 知识产权 »

企业为什么要注册商标?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品牌: 鑫彭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单价: 面议
起订:
供货总量: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8-02-05 17:05
浏览次数: 453
询价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产品详细说明
   商标对企业的长期发展有重要的催化作用,对大部分企业而言,企业发展的主要动力来源于消费者,消费者在选择产品时,往往会选择信誉度较高和自己熟悉的品牌,而商标是打造品牌的重要武器。由此可见,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商标,鑫彭知识产权代办商标注册多年,对办理商标的流程需要的资料都熟记于心,鑫彭知识产权以多年的商标注册代办经验提醒您,在申请商标注册前一定要做好商标检索工作,否则商标很有可能“夭折”。商标注册大家都有所耳闻,注册公司其中商标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那么企业如何完美地注册商标?

  按照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是指生产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的,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

  

 

  商标的分类是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供的《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进行分类的。国家商标局印制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基于尼斯分类第九版已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商标共分为45大类。第1-34类为商品商标,第35-45类是服务商标。企业可以跨经营范围申请商标注册。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必须提交经营证明,如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承包合同等,不能跨行业注册.2001年12月1日至2007年2月12日自然人只要凭身份证就可以申请注册各类别的商标,导致投机、抢注之风盛行,也引发了一些商标纠纷。

 

  商标是企业的重要无形资产,其价值提升的主要条件是有:

  第一,从商标的艺术角度来讲,它至少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创造性:即构思新颖,与其他商标有显著区别,使人过目难忘二是视觉形象,要单纯、强烈、美观、易于辨认识别,具能吸引消费者的注意三是广泛的适应性,既要适应消费者的心理要求,又要适应本国进出口的法律、风俗、民情,还要具备便于传播,便于表现等。

  第二,长期一贯的质量体系保证(当然也可以使用有不同等级及层次的副品牌战略)。

  第三,要靠时间的积累,时间越长久其品牌积淀价值也越高。第四,要想成就强势品牌,其商标名称还必须有广泛的适用性,便于在多种商品和服务上使用。对企业的主品牌要经过精心策划,要对商标进行全类注册保护,为打造强势品牌之路扫清障碍。

  商标注册申请流程:

  1、在缴纳商标申请费用后会收到商标局的申请资料,商标局会先详细审视商标申请资料以及商标申请里的商标小样以及所有附件,以查看申请书的内容是否填写完善,相关资料是否有误,资料是否齐全。预计20个工作日左右,商标局会出具受理通知书

  2、审查:在通过第一步商标申请确认之后商标局会核查申请人申请的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是都满足商标局商标注册法规所拟定的商标注册规定。如审核通过,申请过程进入下一步骤:商标初审。

  3、商标初审:商标初审顾名思义就是商标异议,商标异议的公告时间为三个月,在这一阶段商标局会将审核通过的商标在商标局大厅分和商标局官网大厅,在公告的三个月时间无人提出异议,那么该商标就表示成功注册,只需要等待商标证书的下达。

  4、注册:商标注册审核用过之后,申请人注册的商标将会在商标局保护系统中,申请人也将是此商标的商标权益人。注册日期会追溯至提交申请当日,换言之,作为注册商标拥有人的权利,应由提交申请当日起计。

  

 

  鑫彭知识产权提醒,各企业应该专门设立一个品牌管理部门,或者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及代理人担任常年商标顾问,这样可以确保品牌保护上万无一失。从表面上增加了费用,但实际上是节省了费用,因为商标是企业的百年大计,必须慎重对待,一旦出错,损失惨重。

  现在的企业拥有更多的资本和知识储备,有更多的自由和选择。但比起她,很多想要注册商标的企业反而更加焦虑和担忧总是自己束缚了自己企业的步伐:担心商标注册前攻略没有做足,错过了商标注册最佳时间该怎么办?嫌弃商标注册时间长、过程麻烦,失去了原有的时间、资金、人力成本,该怎么办?把所有的心都操了一遍,商标仍然没有注册。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农村网看到的,谢谢!
      本文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sell/132001.html
      重要提示:交易时请认准企业营业执照认证会员农富通会员,确保交易,以免受到损失!以上信息由会员{北京鑫彭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发布,农村网不保证以上信息真实有效,请仔细甄别.如果遇到紧急情况请联系我们.
同类供应信息
 
产品分类拼音索引: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