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正文

纯农村宅基地 能卖十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4  来源:农事驿站  浏览次数:82554
内容摘要:今年两会之后,各地都在完善农村宅基地政策,针对不同的情况,有三种不同的方式。征税:未来针对历史原因形成的一户多宅或宅基地
 

 

今年两会之后,各地都在完善农村宅基地政策,针对不同的情况,有三种不同的方式。

征税:未来针对历史原因形成的一户多宅或宅基地闲置,可能采取的措施会很简单很暴力——征税!超过标准、面积过大的宅基地也要征税!

停批:对人均耕地少,二、三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原则上或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而是通过集中建设农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落实一户一宅。

退出:对于那些在城镇落户的农民,他们村里的宅基地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有偿退出,由村集体出资购买。条件稍好、位置稍好的农村,补偿标准大概在10万元左右。

今天我们主要讲两个问题:

农民宅基地自愿退出,能"卖"多少钱?

农民宅基地超出规定,要交多少税?

一、能"卖"多少钱?

目前全国很多地方都施行了宅基地有偿退出政策,以安徽省金寨县为例:

自愿退出宅基地,补偿分为两块:

一是地上房屋拆除补偿金额,按不同结构每平方米250元——600元计算。

二是宅基地退出补偿金额,已确权发证且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每平方米补偿70元,超出规定面积标准的,每平方米补偿35元;未确权登记发证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理事会和确权单位共同现场核实,经公示无异议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按房屋占地面积70元/平方米、房屋占地外的宅基地35元/平方米的标准补偿,补偿面积不超过160平方米。

农户签订退出协议后6个月内腾退房屋并验收的,补偿标准上浮30%。据测算,这两部分合在一起,退出宅基地的农户平均每户可获得补偿7.8万元。

小编说: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因此各地的"补偿"标准也不一样。安徽金寨县是贫困县,地理位置不是很好,所以补偿水平属于比较一般的;条件稍好、位置稍好的农村,补偿标准大概在10万元左右;地理位置更好的农村,补偿标准会更高。具体标准,由每个村的村委会制定,全村2/3的农民签字同意,报乡镇(街道)批准后实施。

二、要交多少"税"?

目前全国都在落实"一户一宅"和宅基地使用面积规定,各地根据本地情况制定宅基地面积。超过规定面积,有地方收税,有地方收费。收多少钱呢?

还是以金寨县为例,金寨县规定当地宅基地面积原则控制在120平方米以下,每增加1人,可增加20平方米,最高不超过160平方米。

对"一户一宅"超规定面积部分,超过20平方米以下部分,不收取有偿使用费;超出20—7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3元/平方米收费;超出规定面积每增加50平方米,收费标准提高3元/平方米。

按照这个标准来算,假如你家宅基地超过当地标准50平米,每年要交150元使用费;如果超过当地标准100平米,每年要交600元使用费。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纯农村宅基地 能卖十万元?”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70614/54472.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