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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第23 届中国天津投资贸易洽谈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2-29  浏览次数:454   状态:状态
展会日期 2016-04-15 至 2016-04-19
展出城市 天津
展出地址 友谊南路18号
展馆名称 天津梅江会展中心
主办单位 天津市人民政府 、中国商业联合会
承办单位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展会说明
     2016第23 届中国天津投资贸易洽谈会            

 ■基本信息 

   展会时间:2016 年4 月15~19 日 (5为期天)

   展会地点:天津梅江会展中心(友谊南路18号)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天津市人民政府

             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  中国商业联合会

  承办单位: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天津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天津市分会

             天津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天津市商业联合会

      

 ■展会介绍

   2016中国·天津投资贸易洽谈会暨PECC国际贸易投资博览会(简称“津洽会”)将于2016年4月15日至19日在中国天津梅江会展中心举办。

  津洽会已成功举办了22届,现已成为国内外招商引资的重要渠道、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纽带和展示交易名特优新产品的重要平台。历届津洽会不仅吸引了国内各省市企业的积极参与,也吸引了来自20多个国家及港澳台地区企业参展参会。

  本届津洽会以“创新引领发展,自贸改变生活”为主题,着重突出京津冀协同发展、天津自贸区、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将通过展览展示、项目对接、经贸交流和论坛研讨等形式为国内外各参展单位搭建交流合作平台,进一步促进区域经济合作与国内外经济贸易协调发展。

  本届展会总面积 6 万平方米、设置2700个国际标准展位,以招商引资、商品交易和人才交流三大板块为重点,分别有国际展区、国内展区、大企业展区、进出口商品展区、全国日用消费品展区、品质生活展区、老字号及经贸洽谈交流展区、商业地产展区等。拟邀请国(境)外政要、客商、国际机构、各省市政府、中央大型企业、全球 500 强企业及国内外各类企业参展参会。

  

■上届展会数据:

  40 多个省市重点企业积极参与

  全球500 强、国际知名、行业龙头

  20 多个国家和地区100 多个组团单位

  30 多万人次参观客商

  引资签约额226 亿元,贸易额8.5 亿元

室内6 万平方米展出面积

    设置2700个国际标准展位

■展览范围:

 展区分布区:

分别有国际展区、国内展区、大企业展区、进出口商品展区、全国日用消费品展区、品质生活展区、老字号及经贸洽谈交流展区、商业地产展区等。

 

1."中华老字号"及名优品牌类;

2.绿色农产品类:地方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水果、名优土特产等;

3.糖、酒、副食类:全国各地特色食品、粮油、休闲食品、肉禽食品、烘焙食品、营养健康(保健)食品、茶叶、水产品、饮料、干果炒货、酒类、糖果等;

4.民俗文化:传统节日商品、礼品、陶瓷、商务礼品、家用礼品、保健礼品等;
5.年俗文化类:各地年俗、年文化、年庆用品、非物质文化展演、、年画、字画、图书、音像出版物等;

6.生活用品、家纺、服饰类:服装服饰、鞋帽、箱包、化妆品、床上用品、家居用品等;

7.港澳台及进口产品类;

8.综合类:家用汽车、家电、家具、厨卫、旅游用品、汽车用品、户外及体育用品、玩具、儿童用品、日用消费品类。

9. 金融产品类: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金融机构

 

■参展费用

   标准展位(3m×3m): 国内企业:RMB¥7800/个;国外企业: USD$ 2000/个;室内净空地(36 ㎡起):国内企业:RMB¥880 元/㎡;国外企业:USD$200/㎡;空场地不带任何展架及设施,参展商可自行安排特殊装修工作或委托组委会推荐的搭建公司。

■参展程序

  1、参展的品种应具备生产和经营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商标注册证》、《商标授权证》以及产品合法审批文件等。参展产品质量经过国家认可检测机构检测符合相关标准。

  2、参展单位在选定展位后请认真填写《展位申请确认书》,加盖公章后传真或邮寄至大会组委会,申请表一经签字盖章后同具合同效力,传真或复印件有效,在申请展位3天内将参展费用[50%定金]或[全款]电汇或交至组委会。

  3、展位分配原则: 先申请、先付款、先确认。余款在2016年4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否则主办单位将视其放弃参展,不予退款。为确保会场整体效果,主办方保留最终调整展位的权利。

  4、组委会会前30天将《参展手册》(有关日程安排、展品运输、酒店接待、展台搭建等事项)电子版至参展商。

 

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长江
地址:友谊南路32号
手机:
电话:
邮件: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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