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正文

陶泰成:不富村民誓不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1-18  来源:农民日报  浏览次数:8758
内容摘要:一定要带大家过上好日子!这是18年前陶泰成回到务本村时给老百姓的诺言。2003年,陶泰成上任江苏省靖江市新桥镇务本村党委书记之

“一定要带大家过上好日子!”这是18年前陶泰成回到务本村时给老百姓的诺言。

2003年,陶泰成上任江苏省靖江市新桥镇务本村党委书记之初,务本村是一个负债近百万元的穷村。如今的务本村早已今非昔比,2020年,该村工业销售收入4亿元,村集体收入210万元,人均收入28664元,并先后荣获“江苏省文明村”“江苏省卫生村”“靖江市十佳基层党建示范点”等荣誉称号。

一心解民忧 再难也得办

陶泰成原本在外做生意,一年收入上百万元。作为村里走出去的能人,新桥镇的党政领导希望他能回来带领乡亲们一起发家致富

“自家生意好好的,回去做村干部,吃力不一定能讨好,何必呢?”刚开始家人反对。但是自幼家贫的陶泰成,想到乡亲们殷切的期盼和党的重托,心中有了答案。

“‘大路中间有小渠,遇到雨天好养鱼。’路都没有,咋致富?”上任之初,坑坑洼洼的土路是老百姓心中的痛,修路成为陶泰成要办的头等大事。陶泰成想到用三个“一点”解决资金难题——知名人士与老板捐一点、一事一议筹一点、省市通达工程补一点。

熟识的知名人士、老板全部上了他的名单,他的日记本上,密密麻麻记录了几十个老板的联系方式,一个一个跑、一个一个求,只想把这条两公里长的主干路修通。有个朋友曾问他:“你这样一家家地‘化缘’,就不怕丢面子?”“为村子、为老百姓办事,能多给一分钱,这面子我也愿意丢。”陶泰成坚定地回答。

求了42个老板,筹到46万元,加上爱人支持的5万元以及项目资金,路终于修通了。

道路的顺利完工,为务本村村民打了一针“强心剂”。老百姓感慨:“陶书记真了不起,我们奔小康有希望了!”

2007年底,务本村实现全村主干道、村组道路全面硬化,而且村级债务全部化解为零。

真心办实事 强村又富民

无工不富,有企业注入,老百姓的收入才可能翻番,陶泰成深知企业对村子发展的重要性。

“只要企业家、经济能人来村里创办企业,我将提供一切可能提供的服务和优惠条件。”

为了给企业最优惠的政策,陶泰成跑到靖江市电力局协调安装变压器问题。在他不懈努力下,最终变压器以12.5万元的成本价为企业安装完成。

2016年,务本村已经有了重点骨干企业15家,都是异乡飞来的“金凤凰”。

陶泰成只给这些企业提了一个要求,就是各个企业涉及的一些配套设施、零件要尽量交给务本村村民加工,带富村民。这项举措让务本村村民收入有了飞速提升。70岁的张正荣是受益村民之一,他接了骨干企业的订单,帮忙配套生产一些小零件,一年收入十几万元。“家门口就业,空闲还能跟老朋友跳跳广场舞,日子过得很滋润。”张正荣说。

“我当支书别无求,满腔热情解民忧,苦辣酸甜皆甘露,不富村民誓不休,真心实意办实事,永葆党员先进性。”在陶泰成的办公室里,墙上挂有这样一幅字,这是他当选村党总支书记时的承诺,挂在墙上时刻勉励自己。

旧貌换新颜 苦辣亦是甜

走进务本村农民居住点,漂亮的小楼、干净的路面、亮丽的景色映入眼帘。村民莫菊萍说:“我是第一批搬进这小别墅的,现在生活条件越来越好了,家里电视、空调、燃气等等一应俱全,比城里人住得舒服。”

2009年,务本村成为靖江首批建设的农民集中居住示范点。既然是首批,没有样板可学可鉴,干好了得表扬,干不成里外不落好。陶泰成心想:只要一心为民,肯定错不了。在他的带领下,村“两委”不断完善集中居住点的功能配套,优化资源配置,改善人居环境,务本小区拔地而起。

“时刻以老百姓为先,不但要让村民的口袋鼓起来,还要让他们过上好日子。”18个年头,6000多个日夜,陶泰成带领村“两委”班子一步一个脚印地兑现了当初的承诺,而他的身体也透支了,尽管只有57岁,腰部只能靠着钢钉支撑。身体垮了不怕,就怕因此耽误务本村今后的发展。2021年,陶泰成主动退位让贤,将务本村发展的接力棒交到“90后”卢栩峰的手上。他叮嘱年轻人,心里要始终装着老百姓,这是受老百姓拥戴的秘诀。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陶泰成:不富村民誓不休”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220118/82229.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