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正文

贵阳开阳县:老本行干出新希望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11  来源:贵阳网  浏览次数:84102
内容摘要:  进入开阳县双流镇地界,青山层峦入眼。离县城10公里左右的双流镇三合村,森林覆盖率更是高达78.5%,如同一块未经雕琢的翡翠藏
   进入开阳县双流镇地界,青山层峦入眼。离县城10公里左右的双流镇三合村,森林覆盖率更是高达78.5%,如同一块未经雕琢的翡翠藏在大山里。三合村村民长期种植蔬菜,却未能彻底改变贫穷的面貌,一户家庭劳作一年,收入却常常只有几千元。
 
  不离乡不离土,如何脱贫致富?这个村民们在心里问了数十年的问题,答案在今天仍然可以是“种菜”。只不过,和过去不同,设施农业科技农业、观光农业的快速发展,让蔬菜种植越来越高效化、标准化,让村民收入越来越高,让农村面貌越来越美。
 
  田地建成“基地”
 
  三合村村民以种植蔬菜为主,但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种植户相对零散,且未采用先进技术,抵抗风险能力差,加上受到交通等方面条件限制,市场竞争力较弱。
 
  2015年,作为开阳县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之一,贵州开阳盛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入驻三合村,通过流转村民土地,引进国内外高新技术和台湾精致农业,建设贵阳市蔬菜保供基地标准示范园区,开展设施蔬菜种植、集约化育苗、农产品精深加工、新品种试验示范、技术研发与技术培训等。
 
  项目一期规划占地880亩,其中核心区域350亩,目前已投资9000多万元,建成智能展示棚12000平方米,育苗中心5000平方米,主要以种植黄瓜、西红柿、茄子、辣椒等茄果类蔬菜为主。
 
  示范园区建设了成片的大棚,启用了恒温设备,先进的水肥一体化地灌系统,进一步提高了管理效率,保证了蔬菜的产量和质量。
 
  化“零”为“整”抱团发展,蔬菜基地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贵州开阳盛丰科技农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王端营说,仅去年,基地边建设边生产就实现产值300多万元。
 
  农民变身“工人”
 
  中午临近饭点,三合村村民戴丽玉暂时放下蔬菜管护工作,洗净双手走出大棚,回到几百米外的家里准备做饭。
 
  戴丽玉种菜已有十多年。“虽然都是‘种菜’,心情完全不一样。自己种菜靠天吃饭,担惊受怕。帮老板种菜,人管机器,机器管田,我按月拿工资,放心。”戴丽玉说,以前自己种菜,产量质量都得不到保证,一年辛苦到头收入只有几千元。去年,她家的土地流转给贵州开阳盛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后,她应聘到公司种菜。
 
  早上、中午、下午,按时“上班下班”,每月按时领工资,戴丽玉对目前的生活很满意。“土地流转费每年3000元,在公司管护大棚,每个月2100元,全年上满还有奖金。”戴丽玉说,加上丈夫打零工的收入,全家年收入比以前增加了好几倍。
 
  “为帮助农户脱贫,公司降低招聘门槛,优先录用低收入村民,尽量照顾因病返贫的村民、残疾村民、超龄留守老人等。”王端营说,仅去年,蔬菜基地就带动60余户村民就业。
 
  菜园种成“花园”
 
  从蔬菜基地穿过,经过一段垂满装饰花朵的爱心长廊,眼前一片生机:一个个巨型南瓜吸引游客拍照,菜叶在风中摇曳……去年夏季,贵州开阳盛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在蔬菜基地打造的“农业展示中心”试运营,门票20元,前来观光体验的游客络绎不绝,新增产值30余万元。
 
  “观光农业不仅是眼前的商机,更能带动周边群众不出家门就增收致富。”三合村村支书严文富说,三合村风光优美,近年来,村里陆续获得县财政、农业等部门的资金扶持,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交通条件和村容村貌大幅改善,发展生态观光农业的条件越来越成熟。
 
  根据贵州开阳盛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的规划,今后要把“菜园”种成“花园”,以蔬菜产业为主、旅游产业为辅,走园区“景区化”、农旅一体化发展道路。目前,项目二期工程已经启动,将建设水上游乐园和儿童游乐场、婚纱摄影基地等,预计这些新增项目将为300多户农户带来就业机会。
 
  “把眼光放长远一点,未来我们还要让三合村的村民都当上‘老板’。”王端营说,农户在蔬菜基地工作,将掌握科学种植技术,成为技术性农民。“今后,公司把蔬菜田地承包给村民,销售渠道也提供给村民,他们自己就可以当老板。”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贵阳开阳县:老本行干出新希望”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70311/53377.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