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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机局关于提供农机科技创新成果展示信息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5  浏览次数:85319
内容摘要:省农机局关于提供农机科技创新成果展示信息的通知鲁农机科字[2017]11号各市农机局(办)、有关单位:经与省财政厅协商,定于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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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机局关于提供农机科技创新成果展示信息的通知

鲁农机科字[2017]11号

各市农机局(办)、有关单位:

经与省财政厅协商,定于2018年3月6~8日,在第十三届中国(山东)国际制造业博览会期间,集中展示我省农机科技创新发展成就,特别是农机装备研发创新计划项目实施取得的新成果。为做好现场展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示内容

本次集中展示,采取机具展示、图文展示、视频展示的方式进行,分为室内展示和室外展示两部分。

室内展示主要以视频图像和文字图片为主,设综合区和主题区。综合区主要包括全省农机化发展现状、农机科技创新情况、获得科技成果情况等;主题区分全程机械化和全面机械化两个板块。全程机械化板块主要包括动力机械、耕整地机械、种植机械、高效植保机械、收获机械、产后烘干机械等创新成果和发展成就。全面机械化板块主要包括林果机械化、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畜牧养殖机械化(秸秆饲料化利用)、购机补贴等政策落实、绿色技术、作业服务、人才培养、安全生产等创新发展成就,全面展示我省农机化发展水平。

室外展示是机具实物,主要包括: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装备、经济作物及山区林果生产机械化技术装备、农机智能化信息化技术装备、大型高端农用动力机械装备等,特别是农机装备研发创新计划项目研发的新机具新装备进行相对集中展示,省局将为研发项目机具装备统一制作标识牌。

二、信息资料要求

为搞好室内和室外两个展示,请按要求提供如下展品和资料。

(一)机具装备。整机装配完整,外观整洁,标识齐全,研发创新计划项目研发产品应在显著位置喷涂或粘贴“山东省农机装备研发创新计划项目”字样,同时提供产品文字简介与图片(含整机及生产作业照片,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文字图片及视频资料。各市农机局提供近三年来农机化创新发展的成就总结材料,以及重要领导视察农机化工作、重大现场活动、发展典型及出台的重要农机化扶持政策文件的有关图片及视频资料;

各有关高等院校、研究院所、生产企业提供近三年来农机技术装备科技创新情况总结材料,以及重要领导视察工作、省级以上技术研发平台、智能制造生产、技术创新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的有关视频资料及照片。

文字资料均需以word格式提供,要求精炼明确,不超过500字;图片(包含公司LOGO标志以及产品图片)不超过10张,提供psd、ai、cdr这三种格式均可,若无这三种格式的图片,请提供分辨率100以上的jpg格式图片,每个图片、视频的文件名称需要用设备或产品的名称或内容来命名。

三、报送主体

各市农机局(办),各农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农机生产企业等,重点是农机装备研发创新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及国家、省科技技术创新奖项获得单位。

四、有关要求

(一)本次展示是我省农机部门与财政部门首次联合,通过中国(山东)国际制造业博览会的平台直接向全国展示山东产学研推用一体化农机研发创新的成果、山东农机企业及山东省农机化发展成就。届时,将邀请有关领导观看,观展人员层次高、社会影响力大,各市、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企业特别是农机装备研发创新计划项目承担单位研发机具参展,并按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二)请各市、各相关单位结合自身特点,加紧选报展品,按照要求提供展示信息资料。各市负责组织辖区内有关单位参展并对所提供的展示材料汇总后一并报送;各省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生产企业负责组织所承担项目单位参展并对展示材料汇总后直接报送。

展示信息资料请于2018年1月15日前,报送省局科技质量处

附件.doc:

1、参展机具信息情况表

2、 研发单位参展信息情况表

3、市级农机部门参展信息情况表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7年12月22日

本文转自:山东农机化

原文题目:省农机局关于提供农机科技创新成果展示信息的通知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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