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农业新闻 » 国内动态 » 正文

山东章丘:发展都市型精致农业居首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18  来源:今日章丘  浏览次数:82013
内容摘要:2017年,是章丘撤市设区融入省会发展的开局之年,扎实做好各项农业和农村工作,对于加快建设济南东部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
 

 

2017年,是章丘撤市设区融入省会发展的开局之年,扎实做好各项农业农村工作,对于加快建设济南东部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3月15日召开的全区农业农村工作会议上下发的“一号”文件里,透露出今年“三农”工作的哪些重点?记者为您找出一些“干货”,有您关注的吗,快来看看吧!

1.从“量”到“质”,发展都市型精致型农业

章丘撤市划区后,从县域经济向城区经济转型,农业产业也要满足省城等都市居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精神需求为目的,由主要满足“量”的需求向更加注重满足“质”的需求转变,由单纯提供食品保障向提供“三生”(生产、生活、生态)服务转变,达到保障供应、农民增收、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2.优化区域布局,主城区以北区域充分展现田园风光

今年,章丘将力打造粮经饲协调、多业协同、种养结合、功能复合的都市农业产业体系:经十路与省道102线区域内严格控制新上养殖和设施农业项目,着力发展产城融合型、都市服务型农业项目;经十东路以南地区着重发展林果、小杂粮、休闲观光等生态农业;主城区以北区域以农业综合体、现代农业园为载体,着重发展优质专用粮食、特色瓜菜、水生作物,与泉水景观协调统一,充分展现田园风光;济青高速公路以北及高官寨、黄河等沿黄地区,着重建设省城优质粮食、放心果菜和肉蛋奶保供基地。

3.新建经十东路、世纪西路、石河街等景观河道,提升泉水景观和海绵城市体系

以泉水保护和用水保障为核心,加强水生态建设,提升“小泉城”特色风貌。在力促泉水正常年份持续喷涌方面,强化地下水监管,实施城区供水替代配套工程,同时实施黄河水、长江水入城工程,新建经十东路、世纪西路、石河街等景观河道,提升泉水景观和海绵城市体系。此外,加强垛庄水库、白云湖、绣江河等域内水体保护,实施漯河等重点河道生态治理工程,打造泉水生态文化标志区、重点水体景观区和骨干水系风貌带。

4.发展壮大乡村休闲旅游业

一号文件中指出,支持各类经营主体通过盘活农村闲置房屋、集体建设用地、“四荒地”、林地和水面等资产资源,发展休闲农业、休闲渔业、湿地旅游、森林旅游和乡村旅游。以百脉泉、朱家峪等5家重点A级景区为核心,推进旅游特色村镇、精品线路建设,打造乡村旅游连片发展区,创建各具特色的乡村风情旅游品牌。

5.推进精准扶贫,建成200个村级扶贫产业项目

年内打造20个村企合作联合体和50个村级互助共同体,抓严抓实“联带扶贫”行动。构建乡村旅游、农村淘宝、光伏发电等10个扶贫产业板块,打造50处镇级扶贫产业基地(园区),建成200个村级扶贫产业项目,实现贫困村扶贫项目全覆盖。

6.农业农村招商,要引进知名加工龙头

聚焦都市农业、富民产业、农田基建、民生改善、生态提升等领域招商引资,围绕发展壮大章丘大葱等特色产业,开发旅游农业、休闲农业等新业态,着力引进规模种养、精深加工、电商营销等主体。着力引进知名加工龙头和出口创汇企业,年内力争新增5家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2家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龙头企业。

7.年内为相公庄、普集等6个镇街的12个社区安装配套天然气

实施农村“七改”(改路、改电、改校、改房、改水、改厕、改暖)工程,同时,推进天然气向城镇和农村社区延伸,年内为相公庄、普集、绣惠、白云湖等6个镇街范围内的12个社区安装配套天然气。按照“保基本、广覆盖、突重点、上水平”的要求,年内省定A、B两类村的覆盖率要达到保留村庄的60%。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温馨提示:您正在浏览的文章是“山东章丘:发展都市型精致农业居首位”
      原载地址:https://www.nongcun5.com/news/20170318/53480.html
      版权声明:本网站刊载的资讯由网友提供分享,资讯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不表示农村网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建议。网友转载请注明原作者姓名及出处。如有侵犯到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对于农村网的原创作品,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版权属于农村网所有。转载务必注明出处及作者。凡用于商业用途需征得书面同意,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工信部信软〔2015〕440号   农市发[2016]2号   国发〔2015〕40号   农发〔2017〕1号   中央一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