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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言农民“落户”可先保留土地权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7-28  浏览次数:82503
内容摘要:近日,一则全面放开小城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的消息,如一石激起千层浪。 6月26日,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在《国务院关于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中说:全面放开小城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合理设定特大城

  近日,一则“全面放开小城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的消息,如一石激起千层浪。

  6月26日,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在《国务院关于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中说:“全面放开小城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合理设定特大城市落户条件,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

  上述表述被媒体解读为,我国第一次明确提出各类城市具体的农民城镇化路径。

  “小城镇放开户籍限制,并不新鲜。但是,由于农村相对宽松的计划生育政策和不愿意放弃土地权益,小城镇户籍对相当一部分农民的吸引力并不高。”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室主任党国英,在接受中国青年报采访时表示,在开放大中城市户籍“尚需时日”的情况下,作为户籍改革第一步的小城镇,如何真正吸引来农民落户,是一个现实而迫切的话题。

  党国英开出的药方是:户口先落,待遇不变。

  城镇化率究竟是多少

  52.6%与35.2%,一个是统计城镇化率,一个是权威人士估计的实际城镇化率。两个数字之间,横着户籍制度这堵“墙”。

  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化一直是一条发展主线。新一届领导班子上任后,城镇化更被放在了重点推进的位置。新型城镇化的“红利”不言而喻,仅从经济角度看,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辜胜阻曾向媒体估计,其至少可以通过内需消费,拉动3%到6%的GDP。

  我国城镇化的确发展迅猛。

  发改委报告显示:2000年以来,我国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36个百分点;2012年城镇的总人口为7亿1182万,城镇化率已达到52.57%。这意味着,截至去年年末,我国城镇人口首次超过农村人口,城镇化进入关键发展阶段。有媒体解读认为,由改革开放时的17.9%城镇化率发展到今天,我国城镇化率已与世界平均水平相当。

  但专家估计的另外一个数字,却没有那么“乐观”。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在今年的一次公开演讲中称,约52.6%的城镇化率背后,约1/3的人没有城镇户口。

  “把他们刨掉,按公安部户籍的统计,我们真实的城镇化率是35.2%。”陈锡文指出,“也就是说,我们实际有城镇户籍的人口不到4亿8000万。”一纸户籍,削去了约三成城镇化率。

  此说法也得到了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的认同。他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52.57%是宽口径的统计结果而来。“统计的是在城市居住工作6个月以上的常住人口,而常住人口未必都有本地户籍。”

  有媒体报道,我国被纳入城镇常住人口统计的,有约2.63亿农民工及其家属。仅以深圳一地为例,深圳市官方统计显示:截至2012年末,全市常住人口1300.18万人,而户籍人口仅为304.94万人,二者相差3倍。

  30位学者上书国务院建议放松异地高考户籍限制,调查显示99%单位招聘要求本地户籍……近年来,关于户籍与非户籍人口在就业、教育、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不平等报道,频频曝出。一纸户籍,承载了太多民生之痛。

农村网  责任编辑:农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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